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物业费不交会怎么样 物业管理费如何收取

  如果小区是由物业管理公司提供了相应的物管服务的话,那么作为小区业主自然应该按照之前的约定定期交纳相应的物管费。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有部分小区业主因为不满意物管服务,而拒绝交纳物管费。那么物业费不交会怎么样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物业费不交会怎么样
  首先拒交物业费是存在于一些特殊的情况下的。比如开发商遗留问题拒交物业费(房屋漏水导致墙面潮湿发霉、房屋偏差;门面房油烟影响;楼宇对讲;小区监控;房屋产权证未办理等);私人财产受损拒交物业费(车辆、家中财产被盗);空置房拒交物业费或者是无任何理由拒交物业费。对于不同情况下的不交物业费,有着不同的处理办法。对于开发商遗留问题引起的不交物业费和私人财产受损、空置房引起的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一般都会通过协商和一些改善措施来正常收取物业费。但对于无任何理由拒交物业费的行为,物业公司会按物业服务合同限期缴纳,不缴纳的话可以直接起诉,并要求收取滞纳金。但是物业公司无权因为业主拒交物业费而停水停电或扣留业主房屋产权证。总之,在遇到纠纷的时候切记要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不要用过激行为使事态严重化。
  二、物业管理费如何收取
  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费收取的高低直接与其收取标准及业务量大小有关。一般地讲,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越高,则物业管理公司的收入和服务就越高。但是,物业管理费的收取一方面要受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不能乱收费;另一方面,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还要受到用户收入水平高低的限制,也要服从优质优价的原则,因此,物业管理费的收取一定要遵循以下原则:第1,不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第2,与用户的收入水平相适应。要根据用户的收入水平高低来确定,收费标准过高,用户承受不了,也不容易取得用户的支持,反之,收费标准过低,则物业管理公司赔本服务,这又违背市场规则。第三,优质优价,兼顾各方利益。所提供的服务档次越高,则收费标准越高,特约服务一般比公共服务的收费标准要高,对商业部门的收费比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一般要高。第四,微利原则。物业管理服务部分的收入扣除支出略有剩余,否则服务项目越多,工作量越大,赔本就越多。第五,公平有偿原则。公平有偿原则的具体体现的是谁使用,谁付费,谁受益,谁付费。不管使用人的身份是业主还是租户是大业主还是小业主,都应该为其所用的物业支付管理费,使用得越多,付费也就越多。不同使用人分摊管理费是按使用物业的建筑面积大小计收。其实如果物管公司并没有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双方之间的约定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此时作为业主自然是有权拒绝交纳物管费的。当然,物管公司也不能因此而断水断电,毕竟物管没有这方面的权利。
  
  
  
总结:如果小区是由物业管理公司提供了相应的物管服务的话,那么作为小区业主自然应该按照之前的约定定期交纳相应的物管费。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有部分小区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关于物业公司偷税漏税的情况怎么处罚?
      关于物业公司偷税漏税的情况怎么处罚?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棚户区改造政策有哪些?
      棚户区改造政策有哪些?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民心政策,生活在棚户区的人们是会极力支持的。国家正对棚户区的改造实施了一些优惠政策,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得到的优惠政策是不一样的,你是否知......


·分居可以自动离婚吗?
      分居可以自动离婚吗?离婚的方式和条件有哪些?说到夫妻分居自动离婚的问题,就必须首先知道离婚的方式和条件有哪些,这样才能进一步回答夫妻分居可以自动离婚吗、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分居两......


·交强险重复投保赔偿是双倍的吗?
      一、交强险重复投保赔偿是双倍吗?交强险具有公益性,重复投保不应获得两份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要求承保公司在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上经营,保险合同不设免赔率和免赔......


·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多久发出拍卖公告
      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多久发出拍卖公告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在公开拍卖前30天发出拍卖公告。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并索取有关文件,向拍卖人报送参加竞买的有关资料,经审核批准成为竞买人,交纳保证金......


·关于伤残的司法鉴定等级标准是什么?
      关于伤残的司法鉴定等级标准总共有十级,从重到轻一一有序排列分别为一级到十级,程度依次递减。然而,由于您日常法律专业知识的淡薄,对于到底怎样算是一级鉴定,什么算是十级鉴定,可能也不甚......


物业费不交会怎么样 物业管理费如何收取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