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违约金上限怎么算
借款违约金上限怎么算借款合同在实际履行中,在某些情况一方当事人会出现违约的情况,当出现违约的时候就需要双方按照合同规定或者法律规定对对方支付违约赔偿,通常都是支付违约金的形式,那么借款违约金上限怎么算呢?在下文为您解答:
一、借款违约金上限怎么算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
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二、借款违约金超过上限的如何处理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
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
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
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三、违约责任的赔偿原则
赔偿金是指当合同当事人一方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依照法律规定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用以补偿对方所受到的损失。按照民法典规定,赔偿损失时要适用三个规则:
1、可预见性规则。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过错相抵规则。过错相抵规则是指在受害人对损失的发生或扩大也有过错时,可以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的原则。
3、减轻损失规则。减轻损失规则是指受害人不得就其本可以采取合理措施予以避免的损失获得赔偿。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由上可见,在法律中并没有对借款违约金上限进行规定,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除此之外不合理违约金是可以通过法院来判断是否增加或减少实际赔偿数额。超过借款上限属于无权占有,应当返还。
总结:借款违约金上限怎么算借款合同在实际履行中,在某些情况一方当事人会出现违约的情况,当出现违约的时候就需要双方按照合同规定或者法律规定对对方支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非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构成什么罪?
非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构成什么罪?一、非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构成什么罪?会构成什么罪就要看所犯的罪行是哪一种;而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是不可能构成玩忽职守罪的。玩忽职守罪是国家工......
·劳动合同法的法定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的法定内容有哪些劳动合同内容有: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七种。当然这属于主要......
·行政诉讼办案期限是多长
行政诉讼办案期限是多长一、行政办案流程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提出起诉,由人民法院立......
·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原则是什么
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原则是什么一、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原则是什么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贯穿于本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问题的出发点,只有在此前提下......
·合伙开公司的流程是什么?
合伙开公司的流程是什么?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遇到一些合伙开公司的人,如今物价一直在找但是工资很难满足真的消费,在这样的状况下很多人想创业挣取更多的钱,因此就会有人和朋友,同学同事等......
·夫妻俩年没有在一起可以自动离婚吗?
夫妻俩年没有在一起可以自动离婚吗?夫妻俩年没有在一起不可以自动离婚,虽然夫妻分居长达两年的情形发生之后,若是向法院日提出离婚请求,此时法院是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的,但是......
借款违约金上限怎么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