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时已产生的保险金

  离婚时已产生的保险金
  1、以其中一方当事人为受益人的。对于该种情况,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双方当事人有另外约定。2、双方当事人均为受益人的,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是受益人为当事人子女或其他人的,保险金为子女或他人的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对于受益人是当事人子女的,离婚时可指定由抚养子女的一方当事人行使监护人的权利。
  二、尚在履行期间的保险利益
  1、一方或双方为投保人并以自己、对方或双方为受益人的。离婚时可选择退保,退保产生的现金价值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可确定由一方继续履行保险合同,待保险事故发生后产生保险金,再把保险金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交的保险费占所已交纳的全部的保险费的比例分出共同财产后,最后进行分割。2、一方为投保人并以其亲属或对方亲属等为受益人的。这种情况视为是对受益人的一种赠与,但受益人对于该项权利只是一种期待权,也不产生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如果继续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离婚后退保,则按第一种情况进行分割。3、一方或双方为投保人并以子女为受益人的,对该种情况,可参照以上两种情况进行处理,但应保证父母一方享有维持合同效力的权利,即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对方提出继续交纳保险费维持合同效力的要求,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离婚时对于保险金财产的分割有多种解决方式,投保的夫妻一方可以选择退保,退保所产生的现金权益也由夫妻双方共同分割。如果不退保的话,如果产生事故保险金赔偿,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的出资比例进行赔偿金的分割。
  
  
  
总结:离婚时已产生的保险金1、以其中一方当事人为受益人的。对于该种情况,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双方当事人有另外约定。2、双方当事人均为受益人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认缴注册资金股东会决议没通过可以增加注册资金吗?
      认缴注册资金股东会决议没通过可以增加注册资金吗?认缴注册资金股东会决议没通过是不可以增加注册资金的,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


·行为人停车违章罚款怎么交?
      停车违章罚款怎么交如果是现场被交警查到并确认签字的,那车主需要在违章后的15日内去违章当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超过15天没有去接受处理的,每天需要交纳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金额不会超过原罚......


·一、交通事故造成奶奶死的情况下孙子有没有抚养费?
      一、交通事故造成奶奶死的情况下孙子有没有抚养费?如果孩子的父母都去世了,孩子已经由他奶奶做合法监护人,孩子又未满18周岁,那么奶奶死亡后,肇事方就要承担死者孙子的抚养费。如果孩子的父母......


·最高法关于离婚案件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最高法关于离婚案件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在借名买房的情况下,由于实际购房者需要承担的风险是比较大的,
      在借名买房的情况下,由于实际购房者需要承担的风险是比较大的,以此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往往当事人之间会协商签订借名买房协议,在其中的条款里面明确约定彼此的权利义务。但因为借名买房行为本......


·商品购房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无效?
      商品购房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无效?一、商品购房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无效?1、开发企业单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与购房人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当认定为无效合同;2、所设计的房屋不......


离婚时已产生的保险金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