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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纠纷如何维权

  一、购房者未按期缴纳住房大修基金应承担迟延办理房产证的责任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积极、主动履行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应尽义务,例如缴纳大修基金、提供相关手续等,否则因此引起的不利后果将由购房者自身承担。

  二、全装修房的法律风险和防范

  1、全装修房的购房者应对房屋的装修工程质量问题直接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如果给第三人造成侵害,购房者必须先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再向开发商追求责任,所以购房者应慎购全装修房,尤其要注意全装修房的隐蔽工程。2、购房者在购买全装修房时应在购房合同上明确开发商是房屋装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并同时明确装修的具体内容、检验方式、保险期限、违约责任,以免今后发生争议。

  三、开发商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情况,购房者能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返还已付房款

  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房屋存在抵押情况,开发商应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购房者,否则不能视为已尽告知义务,如果最后导致无法按期交房,购房者可以欺诈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已付购房款。但需要注意的是,现在存在很多开发商在未告知的情况下将已抵押商品房出售给购房者,一旦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内发现并起诉,开发商即迅速将涉讼房屋解押,使合同目的达到可以实现的状态。对于此种情况购房者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赔偿,目前法院仍存在争议。因此,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尤其是进行商品房预购时,为了谨慎起见,不能只查看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般情况下单套房屋被抵押都无法在整栋楼房的预售许可证中体现出来),购房者还应到房管所对自己准备购买的房屋进行专项查询,以确定其是否存在被抵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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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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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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