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伤认定书有保质期吗?

  工伤认定书有保质期吗
  没有。在发生工伤认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可以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按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因此,即使认定书原件遗失也不要太急。只要带身份证和病历到劳动保障相关部门(应该是工伤保险科等),调取原件,复印一份,然后让该部门在<工伤认定书>复印件上盖个章,则和原件一样有效。
  二、工伤认定书的内容
  1、用人单位全称;2、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3、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4、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5、认定结论;6、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7、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三、工伤认定书的效力
  首先,从证据法角度看,认定工伤决定书在民事诉讼中也是一种证据,法官应当结合其他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并享有是否采信的裁量权。工伤保险法律属社会法的范畴,但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仍然需要通过民事诉讼进行救济。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九条并未把认定工伤决定书纳入具有预决效力的证据范畴,但我们认为,认定工伤决定书是一种依严格法定程序作出的公文书,在民事诉讼中,具有很强的证明力,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也具有预决力,当事人一般不得再行争辩,但并非绝对不能推翻。其次,从救济途径看,对未生效的认定工伤决定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认定工伤决定书生效后,即使有错,《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均未赋予救济途径,当事人只能在民事诉讼中请求人民法院不予采信,对这最后的、唯一的救济途径,不应彻底封闭。在民事诉讼中,虽然不能宣告认定工伤决定书无效,但可以决定不予采信。上面给您整理了工伤认定书是否有保质期还有工伤认定书的内容,介绍了工伤认定书的效力,您一定要多了解工伤的法律知识,可以借鉴以上内容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所以您都明白了工伤认定书多久无效了吧,希望可以帮到您。
  
  
  
总结:工伤认定书有保质期吗没有。在发生工伤认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可以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按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法院不予国家赔偿决定书的格式是什么
      职场上就算是很多职业的律师其实都并不愿意接受申请国家赔偿的这种案例,因为一些社会的实际原因导致大多申请国家赔偿的都是以失败而告终的,所以很有可能到最后是耗时耗力但是却没有任何结果的......


·漏罪新罪处理应怎样办理
      漏罪新罪处理应怎样办理1、漏罪应当先并后减;2、新罪应当先减后并。3、既有漏罪又有新罪的,应当先将漏罪进行先并后减得出刑期,再将新罪刑期与前罪还未执行的刑期相合并进行处理。《刑法》第七......


·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罚款标准是怎样的
      现代社会人们越来越关注自身的隐私问题,因为在交往中个人信息变得越来越重要,有些单位或者个人会窃取私人信息谋取利益,国家为了大力打击这种行为制定了一些法律,达到一定程度不仅会被判刑还......


·总额补差赔偿
      总额补差赔偿受害劳动者先向交通事故的责任方追偿,责任方赔偿不到位或无能力赔偿的,由工伤赔偿补足。这是沿袭了已废止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


·工程质量鉴定资质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鉴定资质标准是什么?一、工程质量鉴定资质一级(一)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净资产500万元以上。(二)单位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相关专......


·解除劳动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下列情况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


工伤认定书有保质期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