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故意损坏财物罪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其实也是在达到了规定的标准之后,才会被认定为故意损坏财物罪。当然,要是行为人是出于过失,导致了他人财产损坏的,这个时候是不能被认定为此罪。而在说到故意损坏财物罪的标准时,往往包括了两方面,即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那到底故意损坏财物罪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不属于自己所有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行为目的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本罪侵害的客体为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毁灭或者损坏不属于自己所有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
  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不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情形
  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故意毁财物;财物须为不属于自己所有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缺乏其中任何一个基本条件,一般情况下不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比如毁坏的是自己的财物的行为,不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虽然故意毁坏财物,却没有达到数额较大或者不具备其他严重情节的,一般情况下不能以本罪定罪处罚。
  四、故意毁坏财物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别
  虽然这两种犯罪都属于侵犯财产性犯罪,行为主体均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也都表现为故意的心态。但前者侵害的客体为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后者侵害的客体为生产经营的正常活动。前者目的在于将公私财物加以毁坏,使其部分甚或全部丧失价值或使用价值;而后者目的是通过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采用其他手段来达到破坏生产经营的目的。前者毁坏的为公私财物;而后者毁坏的一般是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机器设备、耕畜等生产资料。
  五、故意毁坏财物罪处罚标准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毕竟司法实务中,对于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只有先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才能认定构成刑事犯罪。那么之后,也才可以结合《刑法》中的量刑标准,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总结:对于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其实也是在达到了规定的标准之后,才会被认定为故意损坏财物罪。当然,要是行为人是出于过失,导致了他人财产损坏的,这...#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哪些事故交强险会赔偿
      哪些事故交强险会赔偿一、哪些事故交强险会赔偿被保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


·离婚时对婚后买房财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时对婚后买房财产如何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现行《婚姻法》第......


·图书出版合同要办理登记吗
      图书出版合同要办理登记吗?图书出版合同不需要办理登记,现行法律法规中有关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规定主要有: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营各方签订的合营协议、合同、章程,应报国家对外......


·参公单位可以随时辞职吗?
      参公单位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十天提交辞职报告,所以你辞职报......


·写错借款合同的纠纷要怎么处理
      不必多言,众所周知,借款合同是当事人借款活动的依据,因此它是十分重要的。然而在实践中,有时却会出现借款一方将借款合同写错的情况。那么,写错借款合同的纠纷要怎么处理呢,也就是说,借款......


·合伙企业违约金赔偿是怎样的
      合伙企业违约金赔偿是怎样的违约金的赔偿方案是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


故意损坏财物罪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