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虚假出资起诉案由是怎样的

  虚假出资起诉案由是怎样的虚假出资指的是公司发起人或股东没有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来交付货币、实物,虚假出资是企业在建立的过程中常见的一种违法的行为。既然是违法行为,那一定会和起诉有关系,因此了解虚假出资起诉案由就非常重要,所以我们共同来了解下虚假出资起诉的案由。
  一、虚假出资的常见表现
  1、利用估价不当的方法虚假出资。在我国,出资方式除了货币之外,还有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而后几种出资方式,由于不是货币形式,是需要估价的。往往授意估价机构高估价格,以达到需要虚假出资的目的。2、利用虚假验资的方式虚假出资。由于验资是由中介机构实施的,投资人往往通过中介机构出具的虚假的验资报告来达到虚假出资的目的。3、抽逃出资。投资人在利用向他人借贷、租赁的财产和设备等方式出齐注册资本,公司成立之后,则以各种名义抽走资金,使公司成为买空卖空的皮包公司。
  二、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
  1、根据《民法通则》第49条,企业法人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郑导远律师点评:采用双轨制责任,即法人、法定代表人均要承担责任。2、根据《公司法》第206条,违反公司法规定,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根据《刑法》第158条,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虚假出资构成犯罪的条件有
  1、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2、后果严重;3、有其他严重情节。
  四、虚假出资起诉案由
  1、因股东虚假出资而引起的公司向股东提起的履行出资义务的诉讼2、因股东抽逃出资而引起的公司要求股东承担返还出资责任的诉讼3、瑕疵出资的股权转让及其民事责任承担引起的诉讼以上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一部分有关于虚假出资起诉案由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有需要帮助的朋友认真阅读以避免自身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通过上面的内容可以看出虚假出资是非常复杂的,
总结:虚假出资起诉案由是怎样的虚假出资指的是公司发起人或股东没有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来交付货币、实物,虚假出资是企业在建立的过程中常见的一种违法的行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视为抽逃出资的情形有几种
      视为抽逃出资的情形有几种在司法实践中,目前抽逃出资的方式主要有:1、公司验资注册后,将货币出资用于偿还股东个人债务或他人个人债务,这常常表现为发起人或股东用借款或贷款作为注册资本,一......


·刑事证人出庭申请书怎么写
      刑事证人出庭申请书怎么写一、刑事证人出庭申请书申请书申请人:   律师事务所   律师联系电话:申请事项:通知证人张三出庭作证申请理由:证人张三系被告人李四被控受贿一案的证人。申......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民营企业仍然较多如何避免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民营企业仍然较多如何避免?第一,健全劳动标准体系。要加快制定新的劳动标准,进一步健全有利于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劳动标准体系。同时,要落实好现行的各项劳动标准,重点是要加强......


·无故拖欠员工的工资要怎么认定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工资,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者如果遇到了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况,要注意通过法律的手段追讨工......


·个人股权转让如何交印花税?
      个人股权转让如何交印花税???????个人转让股权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我们在股票交易市场上面交易,买卖股票时,证券公司会帮我们代扣代缴印花税,另外就是非股份制企业个人股权转让,这时一般情况......


·如果两个人决定离婚
      如果两个人决定离婚,那么必然会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如果两个人之间不再相爱,离婚的时候就只剩下利益关系,而且其中一方贪财,或者因为各种原因想要将更多的财产据为己有。这时其中一方......


虚假出资起诉案由是怎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