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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之间办理他项权可以办理吗?

  个人之间办理他项权可以办理吗?
  
  他项权是一种在我国特有的权利,其主要的针对对象是土地、房屋、交通工具等可以使用的不动产,他项权是通过办理相关手续将该物品的拥有权抵押给另一方,那么,个人之间办理他项权可以办理吗?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个人之间办理他项权可以办理吗?
  
  可以,但使用权还是他的,也就是抵押期间他能住。签订抵押合同,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登记手续即可。
  
  《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
  
  第五十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
  
  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发放登记证明。
  
  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他项权证书;
  
  (四)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变更抵押权的书面协议;
  
  (五)其他必要材料。
  
  因抵押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发生变更,或者抵押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登记的,无需提交前款第(四)项材料。
  
  因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发生变更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抵押权因主债权转让而转让,申请抵押权转移登记的,主债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他项权证书;
  
  (四)房屋抵押权发生转移的证明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办理流程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二)办事须知
  
  以独用宗地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权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
  
  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须提供以下要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原件暂存);
  
  4、抵押担保的主合同;
  
  5、抵押合同。
  
  (三)办事时限自受理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税费标准
  
  1、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双方当事人各按抵押金额的0.5‰交纳。
  
  2、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房地产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他项权的办理时在签订抵押合同后,签订双方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后办理登记手续即可。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有申请书、公正材料、申请人的身份材料比如说身份证户口本、房屋或者土地的产权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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