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工作中我们难免会受到伤害

  在工作中我们难免会受到伤害,那么久算作工伤了,工伤之后肯定会有一段时间休息,而且需要去做工伤鉴定,那么对于工伤鉴定前工资怎么算的问题,想必也是您想知道的,那么对于这一问题,我们将和您一起阅览下面这篇文章。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二是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所以我们知道了在工伤鉴定前工资怎么算的问题,一般而言在工伤鉴定前,我们还是需要好好的休息,将自己的伤害减到最小,而且会有相关的法律来保障我妈妈的权益,所以我们首先应该了解的是这方面的知识,而不是盲目的去追讨。
  
  
  
总结:在工作中我们难免会受到伤害,那么久算作工伤了,工伤之后肯定会有一段时间休息,而且需要去做工伤鉴定,那么对于工伤鉴定前工资怎么算的问题,想必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劳动合同法》变更工作地点员工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变更工作地点员工该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员工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但在实践当中,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地点形形色色、五花八门,除了常见的明确具体......


·新沂市征地补偿标准实施方案是什么?
      新沂市征地补偿标准实施方案是什么?近年来,在各地都开展了大量的征地补偿工作,同时也引起了很多的征地补偿争议,为了更好的杜绝这些征地补偿征地,新沂市政府制定了新沂市征地补偿标准相关......


·缓刑变更居住地的规定是什么?
      一、缓刑变更居住地的规定是什么社区矫正人员变更居住地的可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社......


·信用卡诈骗罪主体要件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是指伪造或者是冒用他人的信用卡,盗取他人信用卡中的小额或者是大额的资金,信用卡诈骗罪存在着巨大的隐患,有许多构成要件,信用卡诈骗的金额也影响着量刑得多少,那么信用卡诈骗罪......


·遗弃罪与故意杀人罪如何区分?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对于抛弃家庭弱势群体致使当事人受到严重伤害甚至死亡的报道屡见不鲜,对于这种行为,法律上将其定性为遗弃罪。当事人以故意的初衷用以某种方式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法律上定......


·对于犯罪预备可以处罚吗?
      对于犯罪预备可以处罚吗?是可以处罚的;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


在工作中我们难免会受到伤害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