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砍人打架斗殴全过程如何让处理

  随着我国教育水平和人民知识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擅长运用文明的方式解决问题,而不是用暴力的方式解决纠纷。但是不可避免的仍然有不理智的人在冲动之下使用了暴力手段,打架造成轻微伤害的一般情节较轻在接受教育后双方可协商解决,但如果有砍人打架斗殴全过程怎么处理呢?
  一、打架斗殴怎么判刑
  1、普通打架斗殴,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治安处罚。如罚款,拘留等。2、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后果,则按故意伤害罪论处。具体量刑参看刑法的规定。3、如果是群殴,造成的后果由主要参与者和造成严重后果的人负责;如果是个人的斗殴行为,造成轻伤是要按故意伤害罪论处的,轻伤的话,应当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4、只要是14岁以上的人故意伤害都要负刑事责任的!
  二、打架斗殴的判刑标准
  1、民法通则、治 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分别对打架斗殴的后果、情节不同分别使用的法条,请对应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 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 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 为。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 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 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 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 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2、打架斗殴有可能涉嫌犯聚众斗殴罪或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979年7月1日通过 1997年3月14日修订 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综上所述,如果是砍人打架斗殴全过程的暴力事件不可避免的发生了,则比较严重,具体还要考虑是否是多次聚众斗殴、人数规模及影响、损坏公共财物等等方面。无论是怎样的打架都会产生不利影响,造成伤害;为社会问题和亲人的健康安全考虑我们都应以身作则远离打架行为。
  
  
  
总结:随着我国教育水平和人民知识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擅长运用文明的方式解决问题,而不是用暴力的方式解决纠纷。但是不可避免的仍然有不理智的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小事故逃逸怎么处理能走保险的方法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没有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驾驶、被盗抢期间肇事等情形的,逃逸也可以走保险的。所以可以直接联系保险公司,向其说明事故情况。有下列情形......


·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去名字吗
      夫妻离婚的时候,房子的产权问题最终都会得到一个归宿。不管法院的判决或者是夫妻双方的协商结果,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如果说对房产证上的名字不去进行处理的话,那么实际上房屋产权的所有者还是按......


·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在城市里购买房屋,首先是开发商买了土地,然后在这片土地上修建房屋,我们再进行购买,那么对于农村来说,自己在自己的土地上修建的房屋应该怎么来进行买卖,相信大多数人都不是很了解。今天,......


·新婚姻法外遇要坐牢麽?
      新婚姻法外遇要坐牢麽?不管是新《婚姻法》还是明年初开始实行的《民法典》都没有规定外遇要坐牢,事实上对婚外情行为本身,除了受到道德谴责,中国法律并未明文规定。但是,因为婚外情行为引发的......


·恢复劳动关系后员工没有立即上班是否可以辞退?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双方的劳动关系可以使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实际生活中,用人单位如果违反法律的规定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其恢复劳动关系,但如果恢......


·父母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夫妻双方从步入婚姻的当天起,就要共同将婚姻经营好,如果确实因为感情破裂而选择离婚,那么在离婚时也应尽量采取协商的方式分配子女的抚养权及房子归属权,父母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也会相对减少......


砍人打架斗殴全过程如何让处理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