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
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其实我们是可以根据工伤认定来知道对于工伤是有等级划分的,然后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伤的伤残级别获得相应的赔偿。工伤鉴定结果是十分重要的,这会使我们申请工伤赔偿的一个依据。工伤认定办法是什么?
工伤认定是由专门的工伤认定机构来进行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当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鉴定不服怎么办?
1、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通过由下而上的复查程序,以保障鉴定工作的公正合理。即:如果职工对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省级劳动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2、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理由如下:一是行政复议办法明确规定,这种情况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此也自然不能进行行政诉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布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 1999 年11月23日发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见第 5条)。这就是说,对于劳动能力鉴定等级不服的,公民、法人提出法律诉讼或者法院受案处理都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二是从劳动鉴定委员会组织和工作性质来看,它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因此,伤残等级鉴定工作是根据国家评残标准进行的,劳动鉴定委员会是当地政府协调劳动、卫生和工会等部门互相配合、支持这项事业的虚设机构,劳动鉴定办公室的工作是具体组织落实。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的鉴定是医学专家组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情作出的技术性结论,它在很大程度上属于技术性和事业性的工作,不是具体行政行为。这就是关于工伤认定办法的内容了。在对工伤事故处理的过程中,要十分重视工伤认定、工伤鉴定以及工伤赔偿这三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一般来说,工伤鉴定的结果是分为十个级别的,然后劳动者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伤级别去获得补偿,弥补损失。
总结: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其实我们是可以根据工伤认定来知道对于工伤是有等级划分的,然后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伤的伤残级别获得相应的赔偿。工伤鉴定结果...#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发现债务人失踪了应向何法院起诉
面对还不起或者是不想还的外债,有些债务人会选择失踪,而不少债权人则会诉讼追债。那么,发现债务人失踪了应向何法院起诉呢?债权人在进行诉讼追债时,只有找对管辖的法院,该诉讼程序才能启动。......
·一、房屋买卖合同附加协议内容怎样?
一、房屋买卖合同附加协议内容怎样?1、交易房屋基本状况,具体包括房屋位置、面积、产权证号、产权人、共有权人等。2、房屋产权状况说明,要求卖方书面承诺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共有权人......
·诋毁商业信誉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诋毁商业信誉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诋毁商业信誉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行为的主体是从事市场交易活动的经营者。在认定商业诽谤行为的主体时有两点应该加以明确,一是商业诽谤行为的主体......
·一、交通事故人伤可以代位求偿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可以代位求偿吗?交通事故人伤可以代位求偿的,按照权利代位的原则:如果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失或非法行为引起的,第三者对被保险人的损失须负赔偿责任。保险人可按保险合同的......
·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是否为了单位的利益,是否由单位的决策机构决定单位决策机构产生单位意志,指挥单位行为的实施,任何单位成员在单位业务活动中依据决策机构的决定实施的行为,应视为单位行为。单位犯罪所具有......
·购买商品房注意哪些事项比较好
购买商品房注意哪些事项比较好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此时交易的对象是开发商。由于商品房市场的水很深,因此在实际购买的时候就需要购房者能够小心谨慎,以免日后自身利益受到损害。那一般购买商......
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