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受害人没报警会受到什么处罚?
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以及个人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募集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受害人没报警会受到什么处罚?在未报警的情况下如果别人起诉成功后能不能接受赔偿?因为非法集资属于刑事犯罪会不会触犯法律呢?
1、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案件,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确定犯罪罪名及最终量刑。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四)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累计超过200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构成犯罪的,以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定罪处罚。
非法集资受害人没报警会受到什么处罚?会根据刑事法的有关规定以及集资金额进行考量,您了解了吗?在受害人未报警别人起诉成功会也会有一定的赔偿金额!不过在此要说明一点,非法集资属于刑事犯罪,面对金额较大的情况下受害人要理性面对,在知道上当受骗后要第一时间报警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总结: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以及个人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募集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受害人没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疫情防控期间违反有关市场经营规定的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从零售商店或者其他渠道套购紧俏商品,就地加价倒卖、垄断货源、哄抬物价、牟取暴利,此种行为是严重的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4条、《......
·职务行为知识产权归属于单位吗?
职务行为知识产权归属于单位吗?一、职务行为知识产权归属于单位吗?职务行为知识产权归属于单位,《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
·涉嫌诈骗罪赔偿可以减刑吗
一、涉嫌诈骗罪赔偿可以减刑吗?涉嫌诈骗罪赔偿不可以减刑,主动积极赔偿属于犯罪分子应尽的法定义务,并不是判决后可以减刑的法定条件,也不是从轻减轻刑事处罚的法定条件。被判处管制、拘役、有......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定义是什么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定义是什么?1、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刑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3)其他......
·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什么
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什么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有些部门和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就是说没有担保资格。国家法规规定,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因......
·一般而言
一般而言,是可以的。但是理由就必须写清楚,不能因为其他企业工资高就想过去做,这样会对你在这一行业里面留有不那么好的印象的。一般辞职的原因是有那么几个的,如人际关系原因,身体素质原因......
非法集资受害人没报警会受到什么处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