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监护人不还钱是否可以跟被监护人索要?

  监护人不还钱是否可以跟被监护人索要?
  
  监护人不还钱不能让被监护人偿还,但是如果是被监护人不还钱相反地可以跟监护人索要。
  
  
  1、如果父母并非丧失行为能力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对自己的行为后果缺乏认知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子女为其法定代理人的情形下,亦或者子女并未取得父母的授权委托,子女无权代表父母去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2、不能辨识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精神健康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它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完全不能辨识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其民事活动。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是其监护人。
  
  4、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下列人员担任:
  
  A、配偶。B、父母。C、成年的子女。D、其他近亲属
  
  E、其它亲属或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同意的。
  
  对监护权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4、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它合法权益。除了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之外,不得处置被监护人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责任。造成被监护人财产损失,应当赔偿,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
  
  5、公民、法人可以依法通过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为代理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承担责任。但是按照法律规定,或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6、代理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代理是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职权。法定代理是按照法律规定行使代理职权,指定代理是按照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职权。
  
  7、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使用书面形式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不明的,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责任,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8、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表示反对的,视为同意。
  
  司法依据《民法典》13条、14条、63条、64条、65条、66条
  
  被监护人在法律关系中处于被照顾的地位而不可能有能力代替监护人偿还债务,所以如果是监护人的债务应当由其自己负责而不能牵涉到被监护人。如果被监护人被债权人侵犯可以委托律师诉讼。
  
  
总结:监护人不还钱是否可以跟被监护人索要?监护人不还钱不能让被监护人偿还,但是如果是被监护人不还钱相反地可以跟监护人索要。1、如果父母并非丧失行为能...#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关于诈骗罪报案程序是什么
      一、关于诈骗罪报案程序是什么?应当及时向当地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报案,或登陆公安部网络安全监察举报网站举报,也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1、报案地点:报案地点可以向案发地、诈骗行为......


·合同保证人可以有几个?
      合同保证人可以有几个?合同保证人可以只有一个,律上没有规定合同中的担保人最多能有多少。正常情况下,担保合同都是一个人担保。金额较大的,才要求有多人担保。实际上,担保不在于人数的多少,......


·孳息计算和收取权是怎样的
      孳息计算和收取权是怎样的孳息分为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两种,那么两种孳息有什么区别呢?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就为您简单的解释一下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同时为您......


·手机分期套现检察院能批捕吗?
      一、手机分期套现检察院能批捕吗?可以批捕;利用手机分期套现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违反国......


·主动中止犯罪应该怎样处罚
      主动中止犯罪应该怎样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


·合同抗辩权的前提区别有哪些?
      抗辩权是抵抗债权人,或者对方当事人要求自己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一般是与请求权一起出现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三种不同的抗辩权,这些抗辩权不仅是名称不同,行驶抗辩权的前提也是不......


监护人不还钱是否可以跟被监护人索要?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