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河南安阳能司法鉴定吗

  在河南,安阳市也是属于人口密度比较大的一个城市之一了,并且安阳在全国范围内也是比较出名的历史文化名城了,现在安阳的发展是非常的繁荣的。不过在安阳当地也是因为各种原因引起的民事纠纷或者刑事案件需要有司法鉴定的,可能有少部分安阳市民不太清楚在河南安阳能司法鉴定吗?
  
  一、在河南安阳能司法鉴定吗?
  
  河南安阳当地有司法鉴定机构的,如果是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由办案单位委托公安机关鉴定机构鉴定;如果是涉及民事诉讼的案件,最好由法院委托鉴定;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二、司法鉴定的法律效力
  
  (一)合法来源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依据现有的规章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来源合法的鉴定结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委托鉴定的程序合法。首先,委托人或机构符合有关规定条件并具有符合要求的相关手续,由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或者由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统一对外委托鉴定;下级人民法院可逐级委托上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其次,受托机构享有规定的鉴定管辖权
  
  2、受托的鉴定机构及鉴定人的资质符合现有的规章及司法解释规定,即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具有相关规定要求的开办手续及执业资格
  
  3、检材或客体全面、客观、真实,并取得的手段合法
  
  4、出据鉴定结论的机构和鉴定人的印鉴齐备。
  
  (二)符合规格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符合规格的鉴定结论是指鉴定结论的形式要件具备有关规定。司法鉴定结论的形式要件应包括
  
  1、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鉴定的内容
  
  2、委托鉴定的材料
  
  3、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
  
  4、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5、明确的鉴定结论
  
  6、对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
  
  7、鉴定人员及鉴定机构签名盖章。具备形式要件的鉴定结论能够较客观地反映鉴定的全貌,为执法人员审查、判断被鉴定对象提供有力证明。
  
  (三)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法定鉴定部门是指由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规章规定享有司法鉴定权的鉴定部门。决定(草案)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鉴定职能的组织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从其规定,不再列为该决定管理的范围。这说明决定(草案)给予部分法定鉴定部门的管理以例外,也确立了这些鉴定结论效力的惟一性。其他鉴定部门是指非经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规章规定享有司法鉴定权的鉴定部门。法定鉴定部门依据法律规定所产生,且其具有较高的鉴定水平,故其作出的鉴定结论效力具有法定性、权威性,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效力应优于其他鉴定部门所作的鉴定结论。
  
  (四)本部门委托鉴定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因为该结论是本部门对争议的专门性问题委托进行鉴定,鉴定机构、鉴定人员都是自己选定的,对此产生的鉴定结论委托部门在适用时其效力应优先。
  
  (五)距案发时间近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有些被鉴定对象受时间变化的限制,如易腐烂、变质、受市场经济规律调节的价格浮动较大的事物、伤害后治愈复原的伤口、随着时间的流逝易消磁的音像制品等。或依时间的变化而变化,或消失或无法重新恢复到被侵害之时的情形,距案发时间的远近直接影响案件的性质或赔偿的范围、数额等,距案发时间最近的鉴定结论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案发当时的情况。
  
  (六)对实物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实物(包括人或物)鉴定结论是源于被鉴定的物体,具有直观、真实、客观的特点,对实物进行鉴定所产生的结论是原始的、第一手的鉴定结论,具有绝对的不可替代性。而以实物鉴定结论为依据、运用专用知识进行综合分析而产生的鉴定结论,其来源于书面资料,是间接的、第二手的,是对初始鉴定结论的再创作,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应以实物鉴定结论效力优先于其他鉴定结论效力。
  
  其实一般在县级以上的这些城市都是设立的有司法鉴定中心的,所以在河南安阳这么大的一个城市肯定是有司法鉴定的,关键是要看您在安阳申请司法鉴定的具体类别了,而且有的时候司法鉴定完全能够有安阳当地的公安机关或者是人民法院指定的。
  
  
总结:在河南,安阳市也是属于人口密度比较大的一个城市之一了,并且安阳在全国范围内也是比较出名的历史文化名城了,现在安阳的发展是非常的繁荣的。不过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被人威胁怎么办?
      报警。恶意威胁的一般以行政处罚进行教育。被侵权人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有实际损失并能证明损失与侵权人行为之间存在因果联系的,也可以主张经济赔偿。《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


·父母离婚财产子女分配的规定有哪些?
      在如今法治社会中,离婚不仅要解除个人感情上的关系,更要解决好法律相关的纠纷,更多的时候夫妻双方争议最大的在于孩子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上,儿子,财产分割上房产占很大的份额,因此在民法典......


·遂宁房屋拆迁补偿条例
      遂宁房屋拆迁补偿条例遂宁征地拆迁补偿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土〔2015〕28号批准同意征收一批集体土地,作为遂宁市安居区第3批乡镇建设用地,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已发布《征收土地公告》......


·如果学生打架学校怎么处理
      学生之间因为言语上冲突就会引起打架,那么,如果学生打架学校怎么处理,对于这类问题最为重要的就是学校对于责任双方的追究是公平的,如果学校对于打架问题得到协商解决没有成效,最好的方式就......


·抵押权预告登记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
      抵押权预告登记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一、抵押权预告登记具有什么法律效力1、预告登记的本质特征是使被登记的请求权具有物权效力,对后来发生的与该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具有对......


·检察院决定不批捕案件流程是什么
      一、检察院决定不批捕案件流程是什么?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


在河南安阳能司法鉴定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