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雇佣未满十六岁的人怎么处罚

  雇佣未满十六岁的人怎么处罚在我国,要是用人单位雇佣未满十六岁的人,那么这样的行为就属于雇佣童工,这是非法的行为,就需要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对用人单位作出相应的处罚。那到底雇佣未满十六岁的人怎么处罚?一起和我们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法律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则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雇佣未满十六岁的人怎么处罚一、《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对使用童工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应当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卫生等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给予配合。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应当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二、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三、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第七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四、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或者介绍童工就业的,从重处罚。第九条规定,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或者介绍童工就业的,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标准加一倍罚款,该非法单位由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五、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一条规定,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伤残的,依照刑法关于拐卖儿童罪、强迫劳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总结上文来看,单位雇佣未满十六岁的人,这是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的,因为未满16周岁的人属于童工,出于对其身心的保护,因此才要求用人单位不能雇佣他们从事劳动工作。而一旦发现用人单位有雇佣童工的违法行为,那么就要对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作出处罚。而且不仅仅是行政处罚,严重者将受到刑事处罚。
总结:雇佣未满十六岁的人怎么处罚在我国,要是用人单位雇佣未满十六岁的人,那么这样的行为就属于雇佣童工,这是非法的行为,就需要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对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开发商不交钥匙该怎么办
      签订了购房合同之后,购房者需要实际支付相应的房款,而开发商也有自己的义务要履行,最重要的就是向购房者交付房屋,其实也就是移交对房屋的占有,把钥匙给购房者。那要是开发商不交钥匙的话,......


·报批捕是由公安机关上报吗?
      一、报批捕是由公安机关上报吗?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


·刑事立案之后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立案之后流程是怎样的?现在很多人认为犯罪离我们自己是很遥远的事情,这种想法是极为不智慧的,因为在现代刑法中是有许多经济犯罪的,而经济恰恰是与我们平民大众息息相关的,或主动或被动,......


·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内容有哪些?《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


·商标权侵权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商标权侵权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其中,侵权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


·银行风险的种类有哪些
      银行风险种类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例如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无力为负债的减少或资产的增加提供融资,即当银行流动性不足时,它无法以......


雇佣未满十六岁的人怎么处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