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认定遗嘱无效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遗嘱无效:

  如何认定遗嘱无效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遗嘱无效:
  
  1、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作为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其实施时应要求行为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否则将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公民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以设立遗嘱时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为标准,也就是说,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该遗嘱有效,即使其后遗嘱人很快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亦不影响该遗嘱的效力,相反若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该遗嘱无效,其后即使具有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该遗嘱也不因此而具有法律效力。对此,最高院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2、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胁迫、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真实意思,凡是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一律无效。所谓真实意思,是指遗嘱人自主自愿地作出的,完全是其本人内心意愿的反映,遗嘱人没有受到外界压力或诱惑。只有反映了本人真实意思的遗嘱才有效。
  
  3、遗嘱处分了遗嘱人无权处分的财产,该无权处分财产的部分无效。
  
  遗嘱人处分财产必须以其对该财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为前提,如果其没有处分财产的权利,则其处分行为必然侵犯他人利益,从而导致该处分行为无效。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其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4、伪造的遗嘱。
  
  伪造的遗嘱不是被继承人所订立的,根本不能反映其本人真实意思,这样的遗嘱显然应属无效。
  
  5、遗嘱被篡改的。
  
  遗嘱被篡改的,仅篡改的内容无效,因为仅该部分内容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其他部分乃遗嘱人本人意思表示的记载,故仍应有效。
  
  二、立遗嘱要注意哪些事项
  
  注意事项如下:
  
  1、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3、遗嘱中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内容无效。
  
  4、立有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
  
  5、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6、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7、受胁近、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8、伪造的遗嘱无效。
  
  9、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综上,是关于“如何认定遗嘱无效”以及“立遗嘱要注意哪些事项”的有关内容,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在实践中,一般人立遗嘱都只是从生活的角度,而不是法律的角度出发,所以有时候会出现所立遗嘱无效的情况,实际上,这也是无法避免的,毕竟作为普通人,您可能对法律不太了解。因此,建议您在遇到有关遗嘱的法律问题时,最好是去咨询一下婚姻方面的专家律师,避免出现遗嘱无效的情况。
  
  
总结:如何认定遗嘱无效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遗嘱无效:1、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作为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其实施时应要求行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嫌疑人不认罪定罪可以吗?
      在如今的社会上,当我们的人身安全受到危险或者权益受到损害我们都是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向法院诉讼来保护自己的,但是也不是所有的事情向法院诉讼都会受理,也不是所有的事只要我们诉讼就能得到......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情形有哪些
      故意对他人人身实施伤害行为的,此时造成的损害包括了轻微伤、轻伤、重伤以及死亡,针对不同的伤害情况,实际的情形也是不同的,今天我们主要来看看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情形有哪些,希望可以为您......


·法律条例上重婚有哪些证据
      一,法律条例上重婚有哪些证据根据法律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构成重婚罪者,处二......


·可以给过错方少分财产吗?
      可以给过错方少分财产吗?一、可以给过错方少分财产吗?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


·集体合同有哪些特征 集体合同具有哪些效力
      我们发现,有些时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其实是属于集体合同。其实现在在部分单位还存在集体合同的情况,也就是由工会代表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约定,从而形成集体合同。那您知道......


·法人股权转让税收政策是怎样的?
      法人股权转让税收政策是怎样的?一、法人转让股权税收相关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


如何认定遗嘱无效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遗嘱无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