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国离婚房产判给老婆我重新买房算首套吗?

  在我国离婚房产判给老婆我重新买房算首套吗?
  
  如果离了婚,房产、贷款归女方,再买房当然就属于第一套房了
  
  二套房认定标准分为两种,一种是房屋登记认定,另一种是银行认定。
  
  二套房认定标准分为三种,一种是房产登记认定;另一种银行认定;还有一种是改善住房认定。
  
  1、贷款买过一套,在房屋登录系统中能够查询到房产,再次购买算第二套;
  
  2、贷款买过一套,卖掉后,房屋登记不能查询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中可查询到贷款记录,再次贷款买房,算二套;
  
  3、全款买过一套住房,卖掉后,房屋登记查不到,再贷款买房不算第二套住房;
  
  4、全款买过一套住房,房屋登记系统能够查询到,贷款买房算第二套;
  
  5、购买人不具备房屋登记查询条件的,银行调查核实后购买人已有一套住房,再次购买住房算第二套。
  
  二、因限购政策导致无法过户是否可以解除购房合同?
  
  1、住房限购政策不属于《合同法》规定的不可抗力,在合同签订后由于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致使购房人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属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应予支持。出卖人应当退还购房人购房款或者定金,但是不适用违约责任和定金罚则。
  
  2、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依约定能够实际履行,因一方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迟延履行,在此期间由于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损失。对于在住房限购政策实施后,一方隐瞒或者虚构相关事实,导致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住房限购政策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解除或者撤销合同,并要求对方当事人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住房限购政策属于不可抗力吗?
  
  国家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并非是一个令所有市场主体猝不及防的突变过程,而是经历了一个从限贷到限购逐步加强和完善的发展过程。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标的额相对较大、与买卖双方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对合同订立之后,可能出现的房地产市场风险,以及各种履行方面的障碍均应当有一定程度的预见和判断,不会对国家逐渐加强的宏观调控措施毫无心理准备。
  
  因此,这两年国家和地方政府新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不会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所规定的不可抗力。
  
  国家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在性质上具有公共政策的性质,确实会对房屋买卖合同能否继续履行造成重大影响。
  
  因此,对于房屋买卖合同订立之后,由于国家或当地政府出台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致使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通常会认定为,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而不会认定为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所规定的不可抗力。
  
  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以国家或当地政府新出台住房限购政策为理由,要求解除合同的,除在合同中另有约定之外,人民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如果判决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或定金返还给买受人。
  
  合同当事人一方因这种情况解除合同,而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或适用定金罚则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如果确有证据证明因解除合同导致当事人间利益失衡,损失方要求对方补偿其所受合理损失的,经人民法院审查,解除合同确实导致当事人间利益失衡,会酌情考虑支持损失方提出由另一方补偿其合理损失。
  
  只要房产、贷款全部都是判给前妻了的话,那我们再买房,当然就只能够按照首套房来计算了,不过我们提醒您,千万不要用假离婚的这种把式来避免二套房的限购政策,因为假离婚可是闹出了不少的民事纠纷的,千万不要试图贪图小便宜而因小失大。
  
  
总结:在我国离婚房产判给老婆我重新买房算首套吗?如果离了婚,房产、贷款归女方,再买房当然就属于第一套房了二套房认定标准分为两种,一种是房屋登记认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家庭房屋分割协议样板?
      家庭房屋分割协议样板?家庭房产分配协议书甲方(父母方):乙方(儿子方):丙方(女儿方):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房屋拆迁分配归属......


·用人单位不服仲裁裁决 起诉管辖是哪个法院
      用人单位不服仲裁裁决,起诉管辖是哪个法院1、如果是用人单位向法院起诉,分为两种情况,若争议涉及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的事项,该裁决是终局裁决,一般是不能向法院起诉的,只能有......


·股权转让如何交个税?
      股权转让如何交个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一、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取得所得,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计......


·离婚时过错方一定会净身出户吗?
      离婚时过错方一定会净身出户吗?离婚时过错方不一定净身出户,非对方愿意放弃共同财产的分配,否则的话多多少少还是要分得一部分财产的。同时,我国法律当中也没有规定,离婚中的过错方需要净身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有哪些?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是指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通常是刑事诉讼的被告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但在有些特殊情况下......


·投标保证金可以代交吗
      投标保证金可以代交吗,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不是小数字,所以很多投标方有可能在第一时间拿不出来这么多钱,就会找其他公司代交,那么投标保证金可以代交吗?这是在实践中发生不......


在我国离婚房产判给老婆我重新买房算首套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