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河北省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谁都知道公款是绝对不允许被任何人私自挪用的,我们在经济上遇到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向公司申请救助,但就算身为公司的股东也绝对没有任何的资格在财务部门挪用公款的。挪用公款往小说会造成财务制度上的混乱,往大了也容易滋生其他的犯罪行为,而且刑法中就有挪用公款罪的,那么,河北省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河北省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既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给他人使用。
  
  多次挪用公款不还的,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数额认定。
  
  挪用公款给其他个人使用的案件,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对使用人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二、法律中规定挪用公款判几年?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三、挪用公款罪既遂与未遂的界定
  
  挪用公款罪的未遂问题,包括两种情形:
  
  1、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虽其已着手实施挪用公款犯罪行为,但尚未能将公款挪出。对此,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
  
  2、行为人已将公款挪出,但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尚未使用,这种挪而未用的行为,实际上已经侵害公款的所有权,因此,应比照挪用公款罪既遂从轻或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河北省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也是在5000到1万元左右的,因为河北省全省范围内对挪用公款罪制定的立案标准也有一定的差别,对于挪用公款并不一定该笔款项是被自己使用的,我们用公款借给其他人做顺水人情的这种做法也已经违法了,在立案之前能够将公款全部还上的话,可以减轻部分责任。
  
  
总结:谁都知道公款是绝对不允许被任何人私自挪用的,我们在经济上遇到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向公司申请救助,但就算身为公司的股东也绝对没有任何的资格在财务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行政拘留教师政审能通过吗
      行政拘留教师政审能通过吗?在我们生活当中如果是一般违法行为是会被行政拘留的,但是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虽然也会计入你的档案,但是性质是不一样的,关于行政拘留教师政审能通过吗这一......


·保证人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吗?
      一般保证人是可以的,但也存在例外情况:(1)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债务人下落不明致债权人请求主债务人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而对于重大困难的判断,应综合诉讼及执行的难易程......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什么是分家析产?
      什么是分家析产?分家析产应注意什么问题分家析产公证流程:1、分家析产需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2、办理抵押权银行规定的事项;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一般需要10个工作日;......


·发现自家孩子打架吃亏了怎么办
      调皮捣蛋跟思想品德有问题这绝对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性质的,而且有的时候会发现有部分在学校尚且处于小学生或者是初中生的,这些我们看上去非常小的孩子们,却是经常欺负学校里面的那些瘦小的孩子......


·民事诉讼举证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举证期限是多久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


河北省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