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一般的诉讼案件当中

  在一般的诉讼案件当中,当事人都会聘请律师来为自身的行为进行辩护,对于案件罪情进行表述。当时在醉驾案件当中,由于醉驾的性质的特殊性以及案件当中证据的明确性,从法律角度来说醉驾请律师有用么?下文中就对该问题进行了解释与说明。
  根据规定醉驾请律师有用么?
  醉驾未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一般都判处拘役,请律师或是委托亲朋辩护也没用,找与属地法院领导或是刑庭庭长及其主审的法官有交情的亲朋说情还有可能会从轻一点。参考现行《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如果为了减轻责罚,当然请会好一些的。建议去到律伴,把情况先说明问律师分析下。醉驾怎样处罚(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结合上文中的内容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对于从法律角度来说醉驾请律师有用么该问题来说需要根据醉驾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一般情况下对于普通的醉驾案件来说,是直接判处拘役罚款的,并不需要聘请律师。当发生伤亡事件或者是驾驶员有前科行为时,就需要与律师进行分析进行辩护了。
  
  
  
总结:在一般的诉讼案件当中,当事人都会聘请律师来为自身的行为进行辩护,对于案件罪情进行表述。当时在醉驾案件当中,由于醉驾的性质的特殊性以及案件当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重婚罪认定需要什么证据?
      一、重婚罪认定需要什么证据针对认定重婚罪,实践中通常的做法是,受害人有足够证据证明重婚行为的,法院直接按自诉案件立案。而如果证据不足,由受害人请求公安机关侦察,然后由检察院提起公......


·贩毒向他人提供毒品怎么进行处罚?
      一、贩毒向他人提供毒品怎么进行处罚?根据刑法第355条规定,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


·合肥最新土地拍卖情况是怎样的?
      合肥最新土地拍卖情况是怎样的?2017年1月,合肥市迎来第一次土地拍卖会,在此次大型土地拍卖会上,有七宗地块上市出让,其中包括合肥第一宗租赁住房用地。这次拍卖会成交金额达到5.59亿元,有......


·劳动合同协议解除经济补偿金如何给
      劳动合同协议解除经济补偿金如何给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减刑的限度与幅度
      减刑是在原来判处的刑罚的基础上,根据犯罪分子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但是,无论是刑种的减轻,还是刑期的减轻,都必须减得适当,即必须有一定的限度。如果减得过多,......


·打架双方责任怎么处理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难免会发生口角,而口角在比较激动的情况之下就可能变成肢体的冲突。在日常的肢体冲突当中,很少会出现刑法当中规定的故意伤害,故意杀人那么严重的后果,不过双方打架这种情况......


在一般的诉讼案件当中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