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荆门醉驾160以下法律规定是什么

  荆门醉驾160以下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醉酒驾驶的行政处罚
  
  1、未造成交通事故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饮酒驾驶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4、驾驶运营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当然,在我们国家,如果符合醉酒驾驶的条件的话,那么是需要进行刑事方面的承担,具体的罪名应当按照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比如说存在着危险驾驶罪等等,也可以咨询一下本站的律师。
  
  
  
  
  
总结:荆门醉驾160以下法律规定是什么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交通事故死亡车险怎么赔偿标准?
      一、交通事故死亡车险怎么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


·众所周知
      众所周知,在进行工伤认定之后对于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但是有些工伤认定的过程中存在着问题,对于工伤认定的结果并不是每一个受害人都予以认定的。那么对工伤认定不服起诉......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简易”在哪些方面?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简易”在哪些方面?一、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简易”在哪些方面?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2.适用简易程序的自诉人直接起诉到法院的自诉案......


·车祸打官司怎么办
      车祸打官司怎么办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都变成了有车一族,道路也变得越来越拥挤。随之而来的便是车祸的频繁发生,如果双方协调得好,那事情就很容易解决。但若双方协调不好,就会产生各......


·内幕交易罪量刑标准
      当今社会是信息社会,所得到的信息量越多,获得成功的机会也就越大。但是,在信息获取时,法律对其有所规定,以保证社会成员公平竞争。一些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不法信息交易,这就极有可能......


·离婚诉讼需要律师吗?
      离婚诉讼需要律师吗有些人查看了一些婚姻法律知识或者阅读了一些书籍,就自认为自己足可出庭应对,不必聘请律师。这其实是危险的尝试,以自己的权利作赌注。实际上,专业知识和诉讼技巧决......


荆门醉驾160以下法律规定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