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口头遗嘱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为了减少口头遗嘱的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了“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1)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2)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3)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继承人的利害关系人有哪些
“有利害关系的人”共有两类: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六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希望对您处理口头遗嘱事宜有所帮助。由于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订立的,因此,如果当事人的危急状况得到了缓解,应及时用书面的方式把遗嘱固定下来,否则口头遗嘱就失效了。但是生活中很多人都不了解这一问题,只能陷入遗嘱纠纷中。因此,建议您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咨询一下专业律师,妥善解决纠纷。
总结:口头遗嘱有效的条件是什么为了减少口头遗嘱的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了“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退休工伤死亡待遇是怎样的
退休工伤死亡待遇是怎样的退休工伤死亡待遇应该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的标准参考下文内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
·当事人故意伤害轻伤二级如何调解
一,当事人故意伤害轻伤二级如何调解打架致人轻伤的,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法院就民事赔偿方面可以组织调解,但刑事方面则不会进行调解,会依法判决。二,故意伤害......
·新民事诉讼法保全类型
新民事诉讼法保全类型一、民事诉讼法保全中的诉前保全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
·有他项权证不还钱强制执行的多少天?
房屋他项权证是一种法定凭证,它是由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我们可能会遇到债务人在本人有他项权证的情况下不还钱的问题,那么我们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以及法律对有他......
·并购是合并吗
不是。并购是—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为一个新......
·变更劳动合同时 职工应注意些什么
变更劳动合同时职工应注意些什么?部分员工与公司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同意到成都武城区工作。然而,公司领导突然告诉他让他去公司做泸州的项目。如果他在一周内不报到,他将被当作旷工处理。......
口头遗嘱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