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不授予专利权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下列各域内取得的结果,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其产品的生产方法,可授予专利权);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下列各域内取得的结果,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高空坠物物砸伤该怎样处理
      一,高空坠物物砸伤该怎样处理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建筑......


·不予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况?
      不予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况有哪些一、不予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况有哪些按照我国相关法规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


·监护人没有履行监护职责怎样才能取消监护权?
      监护人没有履行监护职责怎样才能取消监护权?一、监护人没有履行监护职责怎样才能取消监护权?监护人没有履行监护职责可以请求变更监护人的方式来取消监护权,具体监护权的撤销手续如下:1......


·一、工伤职工应享受的待遇有哪些?
      一、工伤职工应享受的待遇有哪些?(1)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


·找律师打离婚官司多少钱?
      离婚已成为一种社会常见现象,由于各种原因,离婚夫妻需要打离婚官司。很显然,离婚官司必然会增加离婚成本,那么,许多人都会很关心这个离婚成本大概是多少。根据离婚的具体事宜离婚费也是有所......


·怎么在离婚后再争孩子的抚养权?
      怎么在离婚后再争孩子的抚养权?主要就是要收集相应的证据来进行争取孩子的抚养权;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


不授予专利权的事项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