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欺诈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诚信为本这不仅是我们在生活当中做人的基本原则,实际上所有的商家对消费者也应该是建立了一种诚信的态度才能够逐步的取得市场认可的。但是现在有很多的商家他们在做生意的时候是完全只顾贪图眼前的利益,在销售某些商品的时候其实是存在着价格欺诈的。而作为消费者,我们也应该来了解一下价格欺诈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价格欺诈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根据国家发改委出台的《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可认定为价格欺诈。
二、价格欺诈的表现形式
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
2、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3、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4、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
5、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6、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
7、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
8、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
9、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
10、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11、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
12、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
13、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
由此可见,价格欺诈赔偿标准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当中规定得非常的清楚。按照商品本来价格的三倍对消费者进行赔偿,如果加倍赔偿的金额不满500元的话,实际上商家也应该是要按照500元的标准赔偿给消费者的。所以我们平时购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商家给出的小票,小票上面的结算价格跟标注的根本就不一样的时候可以投诉该商家。
总结:诚信为本这不仅是我们在生活当中做人的基本原则,实际上所有的商家对消费者也应该是建立了一种诚信的态度才能够逐步的取得市场认可的。但是现在有很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印刷品订货合同
印生 字(8 )第 号 甲 立合同单位: 印刷厂(简称 方) 乙 兹因甲方生产需要向乙方订印下列印刷品,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一、印刷品名称、数量及交货日期......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一致应该怎么办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一致应该怎么办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一致怎么办?(一)司法鉴定补强医疗事故鉴定根据国务院于2002年9月1日颁布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了对发生医患纠纷的,由医学会......
·如果开车撞到人死了拘留多久
车祸后拘留时间计算相关内容一、无人认尸交通事故案件同样要尸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检验尸体结束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对未知名尸体,由法医......
·就业协议可以代替劳动合同吗?
就业协议可以代替劳动合同吗?随着高校毕业生毕业离校的临近,合同签订成为毕业生的咨询热点,高校毕业生求职期间双方签约阶段不规范操作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用人单位甚至以“签过就业协议就行”......
·法院对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怎么处罚?
法院对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怎么处罚?《刑法》: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
·劳动合同试用期签吗?
劳动合同试用期签吗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可以对新进员工设定试用期,但是许多企业为了使自己占据主动,防止被“套牢”,往往同试用期内的员工不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只签订一纸“试用期合......
价格欺诈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