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2023年病假最新规定是什么?

  在每个人的工作过程中或多或少会受到病痛的困扰,而且在病痛中很难具有工作的精神状态,最后的工作任务就不能完成。所以当今社会拥有规定的病假期限。每一年国家对于病假的规定有所不同,那么病假最新规定是什么?接下就听听我们的看法吧。
  一、病假的规定
  1)关于医疗期起算点的规定: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在规定的时间内累计病休时间达到规定医疗期时限的视为医疗期满。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详见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及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的通知。2)关于医疗期期间的规定:员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的长短不同,所享受的医疗期长段也不同。医疗期最短为三个月,最长为二十四个月。具体医疗期的计算可以参照我国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计算出本人应该享有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二、病假工资的规定
  第四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第五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第六条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第七条
  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第八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满或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恢复工作的,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作退休、退职或一次性处理;属于大部分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期满后,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综上所述,病假最新规定是什么?病假的期限是从患者进行医疗的第一天开始计算,国家的法定节假日也包括在内。而病假期限的长短由具体的病患情况决定。另外病假还规定了具体的工资内容,工资的多少与当事人的连续工作年龄呈正比的关系。最后如果还有相关问题可以向律师咨询。
  
  
  
总结:在每个人的工作过程中或多或少会受到病痛的困扰,而且在病痛中很难具有工作的精神状态,最后的工作任务就不能完成。所以当今社会拥有规定的病假期限。...#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受到价格欺诈的法律后果
      受到价格欺诈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


·交通事故的标准处理方式是
      交通事故的标准处理方式是,由交通警察大队到现场了解情况,最后的结果是发送一份事故责任认定书,这就是赔偿责任标准,进行最后事宜的赔偿。这是大多数情况之下,都可以适用的。当然,详细说来......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刑规定是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非法印制、复制或者使用其他方法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非法销售、倒卖伪造的增值税发票的行为。伪造或者出......


·精神病人离婚证有效吗?
      精神病人离婚证有效吗?有效,精神病患者,父母可以代替办离婚手续。精神病人是不能够办理协议离婚的,因为精神病人在法律上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没有控制能力......


·没有借条的钱需要还吗会被起诉吗
      没有借条的钱需要还吗会被起诉吗一、没有借条的钱需要还,如何才能做到将钱收回(一)收集借过钱的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


·遗弃早产儿犯罪吗?遗弃罪是什么?
      早产儿,是一个家庭的悲哀,当一个家庭出现早产儿,那么一定会让父母以及其他亲人难过,早产儿原本就十分可怜,因为它们的身体很有可能在他的发育过程中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甚至对自身体质......


2023年病假最新规定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