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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必须是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首先必须是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我国《继承法》第10条第四款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若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成为拟制血亲,那么继子女同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
  二、代位继承人的范围
  我国《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还规定:“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因此,在考虑代位继承包括继子女吗这个问题的时候应该特别关注以上两点。首先抚养与赡养关系要同时成立,即继父母必须履行抚养继子女的义务,相对而言,继子女也必须相对应的履行对继父母的赡养义务,这样才能构成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其次代位继承人的条件也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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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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