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夏日来临

  夏日来临,各地人社部门纷纷出台本年度高温津贴标准,以对需要在高温天气下,进行室外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补贴。根据往常经验,这项补贴会计入夏季5-9月的工资中,进行统一发放。那么本年度的江苏省高温补助是否也是按找个标准发放呢?下面内容为您解答。
  
  江苏省高温补助发放政策是什么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规定:
  
  企业夏季高温津贴的适用条件和标准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 付夏季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注意: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属于违法行为。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第十七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江苏省高温补助已出台相应政策。原则上,在33摄氏度以上时,就要进行高温补贴的发放,另外,还对更高温度下劳动者的工作安排作出说明,本质上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最大权益,采用补助的方式进行,体现了国家的人文关怀。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夏日来临,各地人社部门纷纷出台本年度高温津贴标准,以对需要在高温天气下,进行室外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补贴。根据往常经验,这项补贴会计入夏季5-9月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公司法股东大会如何决议有效?
      我们在电视剧和电影上我们会经常看到公司在紧急的情况下通常都会来股东大会,我们您对于股东大会其实都有所知道。对于股东大会,顾名思义就是各个股东一起联合召开的会议来解决公司的问题的。那......


·监视居住要民警亲自执行吗?
      监视居住要民警亲自执行吗?不一定要亲自执行,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


·刑事诉讼法委托辩护条款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委托辩护条款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


·乡村治理不应忽略乡村教师的力量吗
      在传统社会,秀才是农村的知识分子,他们在乡村社会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在明清时期,秀才甚至成为乡村士绅阶层的支柱之一,他们经常作为平民与官府之间沟通的渠道。遇有乡民之间发生争执,或农......


·法院撤销权诉讼诉讼费的标准是什么?
      法院撤销权诉讼诉讼费的标准是什么?一、法院撤销权诉讼诉讼费的标准是什么?撤销权诉讼应当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的其他非财产案件处理,每件收诉讼费50至100元,一般法院都是收取100元案......


·异地违章停车如何处理违章
      直接带着驾驶证行驶证,到当时违法停车地点所属的公安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罚即可。需要带好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


夏日来临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