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刑事诉讼法送达期间有何相关规定?

  我们您都知道刑事方面的问题,对于刑事方面的犯罪一般都是情况比较严重的。所以说对于刑事方面犯罪的审理程序一般都会遇到一些问题,这个时候就很凸显出刑事诉讼法的重要性了。那么刑事诉讼法送达期间的时间规定有什么?
  
  第八章 期间、送达
  
  第一百零三条 期间以时、日、月计算。
  
  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
  
  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第一百零四条 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五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
  
  前款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第一百零五条 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刑事诉讼中的参加人包括法官、公诉人、辩护人和当事人。
  
  当事人主要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广义上还包括自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参与刑事诉讼的某一环节,但判决结果与其无利害关系,不属于当事人。
  
  诉讼当事人因称谓不同而权利义务不同。
  
  司法机关和诉讼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必须遵守法定的期间。
  
  当事人超过法定期间则丧失相应的诉讼权利。
  
  司法机关遵守法定的期间就是保护不同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不遵守法定期间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当事人可以控告和申诉。
  
  司法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件包括判决、裁定和决定。法律文件应当按照法定的方式、在法定的世界送达收件人。
  
  期间、送达、当事人一章我写了一组文章。列名目于后,便于查找。
  
  对于刑事诉讼法送达期间的相关规定我们国家是有着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的,对于这个规定一般情况下都是在传达期间开始计算。刑事诉讼法是需要进行告知的,然后可以进行书面传达口头传达或者是邮件传达的情况来告知当事人。
  
  
  
总结:我们您都知道刑事方面的问题,对于刑事方面的犯罪一般都是情况比较严重的。所以说对于刑事方面犯罪的审理程序一般都会遇到一些问题,这个时候就很凸显...#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劳动合同法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一、劳动合同法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


·大学生兼职死亡算不算工伤
      大学生兼职死亡算不算工伤?不属于工伤,因为大学生和单位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但是属于人身损害,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医疗费、营养费。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


·辞职不开离职证明有什么后果
      辞职不开离职证明有什么后果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为表明双方确实已经解除劳动关系,按规定用人单位要提供离职证明。若是劳动者辞职不开离职证明,违反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


·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转让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转让合同的内容是什么?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转让合同的内容是什么?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规范是什么?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规范是什么?我国的经济建设在不断的发展,如今人们的生活需求在不断的增长,近几年工程建设在不断的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工程质量有着严格的要求,工程质量直接关乎到在投......


·夫妻双方中的感情发生了破裂
      夫妻双方中的感情发生了破裂,并且其中一方已经不能在和对方能够继续维持下去的话,并且已经达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那么就可能面临离婚的结局。但由于一方可能因为很多原因,不愿意离婚,那么就......


刑事诉讼法送达期间有何相关规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