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遗产公证费用和资料分别是什么

  父母总是想要为儿女及后代积攒些财富,但是当留下的遗产较多而且继承人并非唯一的时候,往往会出现争遗产的纠纷,为了避免这一情况的出现,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进行遗产公证,那么遗产公证费用如何呢,又该准备哪些资料?请跟我们来了解下。
  
  一、遗产公证费用标准
  
  (一)遗产继承公证费已经调整了,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不再按受益额的2%收取。
  
  (二)根据《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3年10月1日起,降低14个部门2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
  
  (三)各类公证收费将大幅下调,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之前实行的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 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由现行的每辆次100 元降为每辆次70元。因丢失要求补发因私护照的收费标准,由现行的每本400元降为每本200元。
  
  (四)此次《通知》降低的收费标准主要涉及公安、司法、交通、农业、工商等部门。《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价格、财政部门结合通知精神,对按规定权限由本地区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进行全面梳理和审核,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于9月底前将降低后的收费标准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遗产公证需要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1)注销的户口;(2)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
  
  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内容:
  
  (1)被继承人的姓名、姓别、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生前住址;
  
  (2)被继承人的父母生存状况(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注明死亡日期);
  
  (3)被继承人的配偶状况(注明是否原配);
  
  (4)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
  
  (5)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要继承的财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存款凭证、股票帐户及证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细单、债券凭证、专利权证书等)。
  
  4、被继承人的遗嘱公证书。
  
  5、全部继承人均携带户口、身份证到公证处。
  
  6、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在外地的,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在国外的,在驻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7、被继承人的档案复印件(单位盖核对章、密封)。
  
  8、公证员审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全部继承人应本人亲自前来办理(不能前来的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或放弃继承的声明书)
  
  所以,遗产公证费用公证处将根据你们遗产的具体评估价格计算。收费标准按照分阶段的比例收取,做公证的时候,报的价格太低,公证处会根据当地房产的实际评估价为准计算公证费。当地的公证机构的比例可能会有不同,但绝对不会超过上述所提比例。同时不要忘了带齐上面所述的资料。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父母总是想要为儿女及后代积攒些财富,但是当留下的遗产较多而且继承人并非唯一的时候,往往会出现争遗产的纠纷,为了避免这一情况的出现,越来越多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与软件产品登记有何区别?
      在当今这个社会里,当你开发出某一样软件,当你发明出某一件产品,也许在当时可能不出名不被世人所认可所认知,但如果这一样产品出名了被世人认可了,如果你当明没有在登记机关进行计算机软件著......


·配偶患有精神病怎么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不合最终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


·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时限是多久?
      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时限是多久?政府部门虽然有信息公开的行政义务,但是所公开的内容并不能面面俱到。如果公民有所需要了解的信息并不在政府信息公开之中的,就需要公民向政府部门提交相关的申请......


·重大交通事故判刑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
      重大交通事故判刑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


·裁定驳回起诉是否中断诉讼时效
      裁定驳回起诉是否中断诉讼时效可以,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依据程序法的规定,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和法院的立案条件,而对......


·涉外继承的程序是怎样的?
      涉外继承的程序是怎样的?涉外继承的程序是怎样的??1、依照《民法典》规定涉外继承公证是指被继承人、继承人、遗产这三个继承法律关系中,有一个以上涉外因素的公证事项。2、依照《民法典》......


遗产公证费用和资料分别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