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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情况刑事诉讼法不逮捕的?

  所谓诉讼,就是平时所讲的“打官司”,平时生活中我们对于法律知识的缺乏,会让我们容易存在一些认知误区。比如犯法了是不是一定会被逮捕,是不是一定要坐牢?我们知道犯法了一般就会被逮捕或者拘留,我们会觉得一旦坐牢自己人生就留下了一点污点,那么有哪些刑事诉讼法不逮捕的?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有哪些情况刑事诉讼法不逮捕的?
  
  1、应当不予逮捕
  
  根据《规则》第143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①不符合上述应当或可以逮捕条件的;②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2、可以不予逮捕
  
  根据《规则》第144条,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3)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4)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
  
  (5)犯罪嫌疑人系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
  
  (6)年满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可以予以逮捕的情况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对于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严重影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可以予以逮捕。
  
  面对刑事诉讼法不逮捕有应当不予逮捕和可以不予逮捕的情况,其中年龄不同也会有一个标准,不过也要根据实际案件情况的严重程度而论,不论是哪种情况,都是会受到法律相应的制裁,还是希望人人都能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如果犯了法就要了解详细的法律相关知识来接受相应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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