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认罪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认罪在法律上被认为是犯罪嫌疑人能够得到减刑的非常重要的一种方法,但是这也意味着罪犯是在主动清楚自己已经无法逃脱法律制裁的情况下对自己所犯错误的正确认知并且放弃抵抗后作出的接受处罚的决定。那么,认罪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一、认罪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1.被告人自愿认罪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第二百零九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不适用简易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此,可以理解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必须是被告人自愿认罪的案件。自愿认罪案件可以有条件的简化审理程序,提升审判效率。但,这种“有条件”意味着不是所有的自愿认罪案件都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更不能都采用独任审判制。
  
  2.被告人自愿认罪案件审理应当对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对此,应当理解为自愿认罪案件同样要进行证据的全面审查,不能因为自愿认罪就轻视甚至放弃对案件证据的全面审查。以自愿认罪处理的案件,前提是要有被告人供述以外的其他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以疑罪从无论。审理程序的简化并不意味着对定罪量刑的事实和证据的审查可以简化或免去,更不能以被告人自愿认罪为由降低对事实和证据的审查认定标准。
  
  3.被告人自愿认罪不等于被告人确实有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条第(五)项规定“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第(六)项规定“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不适用简易程序。对此,应当理解为:被告人虽然自愿认罪,但经审查、辩论等,被告人有可能无罪。在审判实践中也确实存在被告人认罪,结果宣告无罪的情形。因而,不能在自愿认罪与确实有罪之间划等号。
  
  4.被告人自愿认罪案件审理要保障其辩护权。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被告人有辩护人的,应当通知其出庭”。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对此,应当理解为不能因为被告人自愿认罪而忽视其获得辩护权,更不能以此为由阻碍被告人获得辩护权。被告人正常的自我辩解以及辩护人无罪、从轻辩护的意见不影响被告人自愿认罪情形的成立。
  其实被告人在法庭上是否认罪并不会影响到法官对其罪行的判断以及处罚的决定,只不过罪犯如果主动表达其认识的错误严重性可以争取到法官认可其有改过的可能而适当减轻了处罚。如果被告在诉讼有辩护需求可以委托律师。
  
  
  
  
总结:认罪在法律上被认为是犯罪嫌疑人能够得到减刑的非常重要的一种方法,但是这也意味着罪犯是在主动清楚自己已经无法逃脱法律制裁的情况下对自己所犯错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专利权以书面形式向专利局申请的规定是什么
      专利权以书面形式向专利局申请的规定是什么?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条规定:“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办理。”可见,书面原则是申请专利文件和办理专利申请的各种法定手......


·一、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一、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有赔偿吗?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话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的,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


·抢劫罪量刑标准,抢劫数额如何计算?
      抢劫行为的暴力性您是有目共睹的,因此在犯罪过程中,往往也会造成被害人的伤害,严重的甚至还会导致被害人的死亡。鉴于此,我国对抢劫罪的量刑也是比较重的,本文为您带来抢劫罪量刑标准,供你......


·解除同居关系哪些财产可以分割?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的财产,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双方的工资、奖金;  2、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双方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集体合同必须要签吗?注意事项是什么?
      集体合同必须要签吗?注意事项是什么?在实践中,对于企业以及公司的员工来说,集体合同制度维护了劳动者自身的劳动权益,因其中涉及到了员工的权益和福利,企业就会按合同执行。那么集体合同......


·离婚后的暴力行为属于家庭暴力吗?
      什么是家庭暴力?离婚后遭遇前任施暴是否属于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具有家庭寄养关系的人员......


认罪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