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怎样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怎样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社会保险记录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
  
  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3、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
  
  4、房贷收入、缴税证明
  
  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5、考勤卡
  
  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6、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 最好有原件。
  
  7、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最好有原件。
  
  8、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最好有原件。
  
  9、部门投诉的记录
  
  10、同事的证人证言,最好由在职的同事进行证明
  
  11、录音
  
  在和用人单位交涉离职过程中,进行一下录音,以证明辞退事实的发生及单位的拒不出具辞退证明的事实。我们办理的许多案子,就利用这种证据达到了胜诉的目的。
  
  需要提醒的是在以上的证据具备的情况下,有的时候还不能说就一定会被仲裁委所采纳,还要结合对方提交的证据,利用证据规则,和诉讼技巧来达到自己的主张被法院或仲裁委所采纳。
  
  二、未签劳动合同怎么索赔
  
  未签劳动合同而主张双倍工资的最长期限是11个月。一般来讲,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签劳动合同的前1日。用工之日起满1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1日都应支付双倍工资。
  
  未签劳动合同满1年的,满1年的当日视为已签订。如果劳动者工作1年后仍无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该考虑是否及时主张权利,并与用人单位。
  
  对于没签订劳动合同是不是没劳动关系的说法是错误的,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我们是可以进行证明我们和工作岗位的劳动关系的。我们是可以从我们工作当中获取的各种文件各种记录来进行证明,这都是有效的证明我们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方法。
  
  
  
总结:怎样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注册版权多少钱 版权登记多少钱?
      注册版权多少钱版权登记多少钱?著作权登记收费项目已经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中心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著作权自愿登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收费。软件著作权登记费:计算机......


·劳动合同上违约金生效吗?
      劳动合同上违约金生效吗?肯定是生效的,合同双方在签订了合同条款后,已具备合同法中的效力,任何一方发生违约,则会予以合同当事人对方予以相应的赔偿,违约金的上限应该根据损失程度来估算。(......


·发律师函的作用有哪些?
      发律师函的作用有哪些?在进行法律诉讼的时候,当事人会委托律师进行处理,律师首先就会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会发律师函给到被告人。那么有人就会有疑问了,为什么律师开始办案的第一个流程是发律......


·目前,按揭贷款成为很多购房者青睐的购房方式,但由于购房者对于
      目前,按揭贷款成为很多购房者青睐的购房方式,但由于购房者对于办理住房贷款的事项不甚熟悉,以至跑了一趟又一趟,浪费了很多时间。为避免这种情况,建议最好先搞清楚按揭贷款买房时有哪些需要......


·医疗过错认定要求有哪些?
      医疗过错其实与医疗过失都还有一些不同,实践中究竟属于哪一种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作出认定才行。而法律方面也对医疗过错和医疗过失的认定要求进行了规定,那其中医疗过错认定要求有哪些呢?本站......


·车主非司机时何时不担责
      车主非司机时何时不担责(一)首先要看车主是否和司机存在雇佣关系。如果不存在雇佣关系,则车主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虽然是雇佣关系,但司机不是在履行职务行为中发生交通事故,而是在办......


怎样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