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各城区征地果园补偿标准
南宁市各城区征地果园补偿标准
要想知道生活变得越来越好的原因,大概就是国情好、政策好,还有就是我们是共享的新一代。最近有不少果园被国家征用做其它的土地资源利用,不管是被用作铁路建设也好,还有进行规模化作业也好。在您或周边的人的果园被征用时,都需要知道征地果园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带来的是有关南宁市各城区征地果园补偿标准的法律知识。
果园被国家征收了的话,果园会遭受有损失,这时肯定是希望国家能够赔偿自己的损失。国家在征收的时候也会根据实际的情况赔偿果园主一定的损失。
国家征收果园的补偿标准每个地方规定不一样,被征收人可以在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询征地文件。
果树的补偿标准根据果树类别、树龄等逐年递增.如:樱桃树树龄8-20年,每株补偿1500-2000元.各个地方的标准不一样的,建议最好还是咨询当地的农林水利局。
1、苹果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
2、梨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1900-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200元。
3、桃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280元。
4、葡萄树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40-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90元。
5、枣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80元。
6杏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补偿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60元。
8杂果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40元。
以上就是主要内容,如果您有类似的问题需要咨询,可以参考南宁市各城区征地果园补偿标准来进行计算,不会有很大的差异。当然果园补偿标准是按照不同果园生长期的价值进行补偿的,补偿金额大有不同。同时果园被被征收的过程中,有需要其他方面的问题的咨询,请关注本站。
总结:南宁市各城区征地果园补偿标准要想知道生活变得越来越好的原因,大概就是国情好、政策好,还有就是我们是共享的新一代。最近有不少果园被国家征用做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监视居住期间折抵刑期吗
监视居住期间折抵刑期吗能,但是要分情况。1、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相关法条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辞退转正的员工需要注意什么?
辞退转正的员工需要注意什么?一、辞退转正的员工需要注意什么?辞退转正的员工需要注意程序合法,具体如下所述。1、辞退转正职员要合法以下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
·我国的工伤认定单位必须是注册吗?
在发生工伤事故后,一般都需要到工伤认定单位做工伤认定。而包括很多人在内,对于工伤认定单位的资质问题工伤认定单位是否需要注册的内容都不太清楚。那么,我国的工伤认定单位必须是注册吗?为......
·怎样进行债务纠纷官司?
在司法实践中,债务纠纷处理起来比一般的案件要复杂的多。对于债务纠纷的处理,有些人选择调解、有些人选择诉讼,诉讼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打官司。那么,在处理债务纠纷时,如何打官司?也就是说此时......
·企业改制后还能破产吗
企业改制后还能破产吗?时代在发展在进步,企业想要有好的发展不被社会所淘汰,就需要有所改变要顺应时代的潮流,对企业进行改制是很多企业管理人的寻求新发展的常见方式之一,企业经过改制组建......
·商业秘密的概念
1、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关于禁......
南宁市各城区征地果园补偿标准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