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商丘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商丘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现在随着城市和农村的发展越来越迅速,国家征收的时候也越来越多,您都很关心征收后的补偿问题,希望能尽量多的补偿,一般补偿都是有标准的,公民自己都可以根据标准算出自己所得的补偿是多少,近日商丘修路征地补偿标准出台了。
  
  商征公告字〔2018〕3号
  
  商丘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商丘市2017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8年3月2日以豫政土〔2018〕268号文件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及国土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现将商丘市2017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商丘市2017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台街道办事处宋梨园村委会、杨园村委会;民欣街道办事处许楼村委会;中州街道办事处宋木林村委会。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权属、地类、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及拟开发用途等见下表
  
  四、补偿费用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商政〔2017〕52号)规定执行。
  
  五、办理征收土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联系方式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于公告颁布之日起15日之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商丘市国土资源局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互相转告。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联系电话0370—3033809。
  
  六、对征地批复有异议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有权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自公告颁布之日起,在被征收土地上抢种的树木、作物或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2018年4月2日
  
  商丘修路征地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出台了以后,公民就不要再聚众闹着还想提高标准了,国家征收是为了公共利益,具有强制性,所以闹着、拖着,反而是对自己不好,最后也得不到想要的结果。征收过程中确实出现行政机关的问题,可咨询专业人士。
  
  
总结:商丘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现在随着城市和农村的发展越来越迅速,国家征收的时候也越来越多,您都很关心征收后的补偿问题,希望能尽量多的补偿,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河北省公务员工伤认定的办法是什么样的?
      在当代社会,公务员的报考率是越来越高,公务员这个岗位因为其待遇好而备受关注,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公务员在工作的时候也会发生意外,也就是工伤,同样的,工伤需要进行认定。我国相关的......


·行使代位权的条件包括什么
      行使代位权的条件包括什么一、行使代位权的条件包括什么1、债务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对债权人的义务,同时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所谓怠于行使其权利,是指应行使并且能行使而不行使其权利。......


·罪犯怎样知道监外执行生效
      罪犯怎样知道监外执行生效?监外执行生效后会通知罪犯的。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


·北京哪能作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北京哪能作交通事故伤残鉴定1、受害人方自行选择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的,对方有时不会认可,这是就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评定。所......


·最新车辆违章扣分处理标准有哪些
      最新车辆违章扣分处理标准有哪些?目前,越来越多的人会去考驾照,这就代表,能开车上路的人也越来越多。从而增加了交通违章的数量。而交通违章分为很多种。最常见的就是酒后驾驶,对于醉驾的......


·工程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工程合同的类型有哪些工程合同是国家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民众建房、企业家建厂等一系列工程建设中必不可少的一类合同。它细化了分工,提高了生产效率,对现代市场经济有着重要的意义。那么我国规......


商丘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