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期约定不明时效如何确定
借款合同纠纷的时间拖得越久,证据收集的难度就越大,为此,法律对其作出了时效的限制。那么,在法律上,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呢?对于这个问题,需要看借款合同中的借款期限。那如果借款期限约定不明的话它的诉讼时效应该如何确定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明。
一、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多长
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尽快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二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借款期约定不明时效如何确定
在民间借款纠纷中,借款期限约定不明包括:借款的出借日期不能确定,或者借款的还款期限约定不明。在这些纠纷中,借款人常以借款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抗辩理由。对确定该类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坚持权利和义务相一致原则,按不同情形分别处理:1、借款的出借日期不能确定的,出借人主张借款期间利息的,由出借人对出借日期承担举证责任,不能确定时,从主张提出之日开始计算利息;如借款人主张借款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应由借款人对出借日期及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不能确定时,从主张提出之日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2、对借款的还款期限约定不明,即借据只有出借的日期和金额,而没有还款日期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作为债权人的出借人,有权随时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归还借款。出借人在没有行使催告权之前,不知道也不应该知道其权利可能被侵害的事实。在现有法律框架内,该催告权不受除斥期间的限制,只有在出借人行使催告权以后,借款人在被催告的合理期间内没有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出借人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可能受到了侵害,此时才具备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前提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出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借款人以诉讼时效抗辩的,应由借款人对超过诉讼时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于这种情况,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起算,不能确定时应当适用最长二十年保护时效的规定来确定时效。综上,是关于“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多长”以及“借款期约定不明时效如何确定”的有关借款合同诉讼时效的内容,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事实上,对诉讼时效的设定,能在一定程度上催促当事人及时的解决纠纷,毕竟时间和证据都不等人。如果在诉讼时效内,您由于一些特殊情况而未能及时诉讼的话,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看看符不符合时效中断的情况。
总结:借款合同纠纷的时间拖得越久,证据收集的难度就越大,为此,法律对其作出了时效的限制。那么,在法律上,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呢?对于这个问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继承协议在放弃继承后还有效么?
继承协议在放弃继承后还有效么?有效,只要该继承协议具备相关要件,就是合法有效的。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
·疫情期间信用卡延期怎么办理
疫情期间信用卡延期怎么办理?1、可直接与贷款行客户经理联系报备还款困难情况;2、如果无法正常联系客户经理,可以拨打银行电话登记申请;3、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进行申请,然后按照规定的延期时间......
·新婚姻法 婚后财产该如何处理
对于夫妻一方在结婚之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也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但针对一些比较特殊的财产,也是会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而日后夫妻离婚的话,新婚姻法婚后财产该如何处理......
·车解押需要什么材料
具体准备的资料有: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3、机动车登记证书;4、属于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
·山西省和顺醉酒驾驶如何处罚?
现在,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我们私家车的拥有数量也在逐年的提高,车辆的拥有数量增加后,我们也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在开车过程中的危险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也在增加。山西省和顺醉酒驾驶......
·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区别是什么?
非法集资就是一些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是一些其他单位,机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向社会公众非法的筹集资金的一个行为,是一个违法犯罪的行为。非法集资,严重的损害了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权......
借款期约定不明时效如何确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