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调解吗?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调解吗?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于具体的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不服的话是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律的规定申请的,但是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需要在一定的期限内申请,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调解吗很多人有疑问,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和知识是怎样的。
  
  一、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调解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案件,可以适用和解、调解:
  
  (一)被申请人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核定税额、确定应税所得率等。
  
  (二)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
  
  (三)涉税举报奖励;
  
  (四)上位法不明确,税务机关主要依据政策调整作出决定的案件;
  
  (五)依法可以和解、调解的其他行政复议案件。
  
  对于明显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除税务机关及时进行自我纠正外,行政复议机关只能裁决,不能做和解、调解处理。
  
  复议机关可以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下达《税务行政复议和解建议书》,征询和解意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税务行政复议和解建议书》之日起3日内将和解意愿书面或口头通知复议机关。口头表达和解意愿的,复议机关应当记录在案,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未作回复的,视为不同意和解。
  
  第十四条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一)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
  
  (三)发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代开发票等。
  
  (四)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五)行政处罚行为:
  
  1.罚款;
  
  2.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
  
  3.停止出口退税权。
  
  (六)不依法履行下列职责的行为:
  
  1.颁发税务登记;
  
  2.开具、出具完税凭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3.行政赔偿;
  
  4.行政奖励;
  
  5.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七)资格认定行为。
  
  (八)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
  
  (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为。
  
  (十一)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十二)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五条 申请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的,可以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以前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其他部门的规定。
  
  (二)其他各级税务机关的规定。
  
  (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规定。
  
  (四)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规定。
  
  前款中的规定不包括规章。
  
  综上所述,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调解吗我们已经为您解答了,申请行政复议的时候应该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有权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当然如果不申请行政复议之间申请行政诉讼的话也是可以的,具体看案件的情况,不同的案件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
  
  
总结: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调解吗?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于具体的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不服的话是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律的规定申请的,但是根据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打击报复证人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是指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这里的民主权利是指公民的批评权、申诉权、控告权和检举......


·注册家政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注册公司:直接去工商局,先填一张公司名称查询表,以确认公司名称可用,而后,是备齐相关资料,去工商局注册;包括:拟设立公司的办公地址。二、凭营业执照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


·在我国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判
      在日常生活当中,一些淫秽黄色物品是人的精神鸦片,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的伤害更是非常大的。我国政府对于传播淫秽物品,是有这严重的处罚制度的。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我国公民有传播淫秽物品的......


·一、遗产再婚配偶继承比例是均等的吗?
      一、遗产再婚配偶继承比例是均等的吗?遗产再婚配偶继承比例是属于均等的;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


·夫妻离婚时五金可以要回吗 一、夫妻离婚时五金可以要回吗?
      夫妻离婚时五金可以要回吗一、夫妻离婚时五金可以要回吗?五金作为彩礼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回,但要回彩礼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


·抚恤金、丧葬费不是遗产
      抚恤金、丧葬费不是遗产。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调解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