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欠债公司法人变更手续法人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在市场经济中,一家企业的经营不仅面临市场的冲击,同时也面对着企业自身的管理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就会导致企业的经营进入困难的境地,因此,一旦公司有了外债需要贷款,这类问题的解决就显得会格外重要,那么欠债公司法人变更手续法人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
  
  欠债公司法人变更手续法人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银行贷款流程借款单位必须具备的几项基本条件:
  
  1、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登记注册,持有营业执照;
  
  2、实行独立经济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即企业有独立从事生产、商品流通和其他经营活动的权力,有独立的经营资金、独立的财务计划与会计报表,依靠本身的收入来补偿支出,独立地计划盈亏,独立对外签订购销合同;
  
  3、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4、遵守政策法令和银行信贷、结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
  
  5、产品有市场;
  
  6、生产经营要有效益;
  
  7、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
  
  8、恪守信用等十余项内容。
  
  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即原应付贷款本金及利息已偿还,没有偿还的已经做了银行认可的偿还计划;
  
  2、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年检手续;
  
  3、资产负债率符合银行的要求等等。申请贷款情况说明书要求填写两份,加盖公司公章,提供法人的人名章以及法人委托他全权办理贷款手续的委托书,企业法人的概况。借款申请表填写并按照所需提交书面文件的细目准备材料:
  
  1、法定发证机关办理的年审合格的本企业贷款证;
  
  2、贷款申请报告。报告载明了下列内容: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注册资金、企业性质、隶属关系、办公地点、联系电话、联系人、主营业务及企业介绍;企业法人概况,包括姓名、性别、文化程度、专业职称、曾经从事的职业及职务、有何业绩等;详细写清借款金额、用途、期限、还款途径及担保形式,以及附上项目可行性报告、购销合同等;企业财务情况,包括货币资金、存货量、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总资产、本期净利润以及最近一年累计利润总额;
  
  3、财务报表。包括两方面内容: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本期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有关证件、证明(借款人、担保人均须提交)。这些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的副本及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如有其他人代替法人签字,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有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
  
  5、保证贷款需提交的资料。即保证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保证单位的财务报表,包括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本期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保证单位同意保证的证明书,需加盖公章;
  
  6、抵、质押担保贷款需提交的资料。如:抵押、质押物的详细目录和产权或所有权证明;抵押物和动产质押物价值证明;抵押物和动产质押物经银行指定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权利质押物鉴定书;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的证明文件和证书,等等。等待银行受理、审批
  对于大对数企业法人来说,变更手续是自己贷款罪合理的途径,一旦自己的资金链断裂,那么所拥有的公司真的就会进入倒闭的边缘,到那时国家有关政策的实施可以有效缓解此类状况。
  
  
  
  
总结:在市场经济中,一家企业的经营不仅面临市场的冲击,同时也面对着企业自身的管理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就会导致企业的经营进入困难的境地,因此,一旦公司...#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土地政策法规是怎样的
      土地政策法规是怎样的一、相关土地政策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


·如何判定形成抚养关系?
      抚养关系毋庸置疑,从字面上的解释就是父母对孩子的抚养权利和义务,而且这种关系不能因为婚姻关系的破裂而终止。但是有一种抚养关系很难界定,就是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关系,那么,在我国,法......


·过失犯罪是否有未遂的情况?
      过失犯罪是否有未遂的情况?过失犯罪是没有未遂的情况的,过失犯都是结果犯,发生结果才成立犯罪,故过失犯没有未遂成立的余地。另有观点认为,过失犯也有实行行为与结果,故过失犯也能成立未遂。......


·三个月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的吗?
      三个月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的吗?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除用人单位具备法律明确规定的过错性行为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因劳动者未履行提前三日......


·行政处罚听证条件福建是什么?
      行政处罚听证条件福建是什么?一、行政处罚听证条件福建是什么?行政处罚听证条件主要有:(1)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2)在行政......


·借款合同的种类都有哪些
      借款合同的种类都有哪些一、借款合同的种类都有哪些从国家管理的角度,借款合同可以划分为民间借款合同和信贷合同两大类。(一)民间借款合同民间借款合同是指公民个人之间,出借人将属于其......


欠债公司法人变更手续法人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