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强制执行的费用是多少

  
  每天好好的生活,拥有一个美好的生活是每一个人理想,但是有时生活就是那么不如愿,总会出现点问题,例如民事诉讼,这个时候就又不得自己了,那么民事诉讼强制执行的费用是多少?这个就需要我们去学习了解了,只有了解过后,遇到这种事情才能有心理准备。
  
  民事诉讼强制执行的费用是多少
  
  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费用
  
  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条 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
  
  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5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在生活中该花的钱就一定要花,不管民事诉讼强制执行的费用是多少,这份钱就必须去花,因为这个时候已经由不得自己了,已经开始强制执行了,绝对不能抗议,因为不能跟法律开玩笑,法律是冰冷的,绝对不能触碰的,所以说即使自己想好好生活,生活中也有许多不如愿。
  
  
  
  
总结:每天好好的生活,拥有一个美好的生活是每一个人理想,但是有时生活就是那么不如愿,总会出现点问题,例如民事诉讼,这个时候就又不得自己了,那么民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山东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如何制订的?
      山东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如何制订的?山东省各地存在不少棚户区,近年来,在国家政策号召下,山东省积极的开展棚户区改造,不少原棚户区居民都改善了生活居住环境。棚户区改造实质上是旧城改造......


·医疗事故致死鉴定需多长时间?
      医疗事故致死鉴定需多长时间?1、通常情况下一个医疗事故鉴定从申请到出结论大约需要两个月的时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


·钢结构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的验收方法 什么是钢结构工程施工和
      钢结构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的验收方法什么是钢结构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大多数人对此只是略知一二,头脑里并没有很详细、清晰的概念,从标题上来看,它涉及两方面的内容,第一什么是钢程结构。第......


·华融信托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华融信托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


·有的人在多余且空闲的房屋时,就会考虑利用房屋来为自己赚钱,实
      有的人在多余且空闲的房屋时,就会考虑利用房屋来为自己赚钱,实践中常常表现为将房屋出租给有需要的人。此时当事人之间需要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那么这个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是怎么写的呢,请跟......


·交通罚金怎么判定多交金额?
      交通罚金怎么判定多交金额?交通罚金如果超过法律当中所规定的罚金上限就可以判定多交金额。现场处罚的上限是200元,逾期未缴纳罚款滞纳金上限不得超出罚款数额2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


民事诉讼强制执行的费用是多少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