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实际生活中

  在实际生活中,离婚案件的发生频率还是较高的,因为传统观念的转变,从而使人们对于婚姻有了新的看法。对于离婚问题,解决的方式只有俩种,一种是较为容易的协议离婚,另一种就是通过法律途经的起诉离婚,那么,如果起诉离婚几天下传票呢?
  
  如果起诉离婚几天下传票
  
  一般来说是在5日内,法院的做法一般是将传票、送达回证与起诉书副本等材料一起发出给被告,而民诉法规定的起诉书副本送达时间为立案之日起五日内。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离婚诉讼,接到法院传票后怎么处理?
  
  按照最高院关于举证期限的规定,给予原告一个举证的时限,如果原告在举证时限(简易程序一般为十五天,甚至有七天的,普通程序一般为一个月)内没有举证,法院当然不会主动告之你丧失举证权利,但有经验的对方律师会及时指出来,使当事人陷入尴尬境地,甚至失去了财产分割的机会,这是非常让人痛心的。
  
  另外,一定要注意运用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在离婚案件中,大量的财产证据必须靠法院去收集。比如,银行存款一般是需要法院查询的;股票资金对账单是需要法院开具调查令再由委托律师收集的。甚至现在有的单位,调查其员工的工资情况,也要法院出具调查令。在上海,如果查询房地产资料的内档,往往也被告之要求法院调查收集。此外的鉴定报告,比如价格鉴定、亲子鉴定等,均需法院委托,否则,单方证据对方不予以认可。因此,灵活运用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权利是相当重要的。
  
  在申请法院调查取证过程中,要有二个“不怕”。第一,不要怕法院嫌麻烦。法院法官的任务是审案,审理案件是其工作,面对一个简单的案件,一般法官都会喜欢处理。而对一个相对复杂的案件,特别是律师一次次出开调查令、或申请法院一次次去取证的情况下,有的法官会显得不耐烦。这时,对于当事人来讲,如果你的权利尚未丧失,就不要看法官脸色作决定,因为法官只给你打一次交道,而判决结果确要影响你的一生。
  离婚问题的解决是当事人双方的选择,因此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我们要做的就是双方权利的确定与协商,另一方面国家有关法律有着较为详细的规定,这要依法办理,对于双方的权利维护肯定会有所帮助。
  
  
  
  
总结:在实际生活中,离婚案件的发生频率还是较高的,因为传统观念的转变,从而使人们对于婚姻有了新的看法。对于离婚问题,解决的方式只有俩种,一种是较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怎样买卖按揭房 按揭房买卖有什么限制
      怎样买卖按揭房?按揭房能不能卖取决于按揭买房的人是否已经取得了产权,目前我国法律政策明确规定房屋必须在取得产权证后能才进行交易。如果购房者的按揭房还没有取得房产证,是不能正常上市交......


·吸毒被抓三次怎么处理?
      一、吸毒被抓三次怎么处理?吸毒第三次被抓到,警方如果认定吸毒成瘾可以对其强制戒毒。法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也就是交强险,它是我们国家法律规定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也就是交强险,它是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的车主必须缴纳的一种保险。如果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他人的生命、财产的损失,保险公司应进行赔付。那么,最新机动车交......


·股权转让的限制条件有哪些
      股权转让的限制条件有哪些一、股东之间主动转让股权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即股东之间可以自由地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也......


·交通事故八级残废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八级残废赔偿标准是多少1、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


·在发生叫交通事故的时候
      在发生叫交通事故的时候,通常当事人为了分清责任或是想要对方承担主要责任,那么就可能会产生很多的纠纷问题,而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当事人就可能会通过诉讼这样的已经过司法程序的方式来对事故的......


在实际生活中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