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怎样办理

  
  我国对一人进行注册的相关公司叫做个人独资公司,在我国的经济市场上较为常见。这类企业的负责人在进行相应法人变更时,需要携带相关证据,到工商局进行办理。那一人有限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怎样办理呢,下面我们就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一、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 有以下程序:
  
  核准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核准程序:
  
  1 、 受理
  
  2 、 审查
  
  3 、 核准
  
  4 、 发照
  
  一人注册公司法人变更的程序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变更(股权也全部转让给下一个法人)需要带什么材料去工商所办理呢?
  
  二、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变更相关登记事项还需提交下列文件
  
  (1)名称变更: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2)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注册资本变更:《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股东会决议或股东书面决定或国资监管机构批准文件、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实收资本变更: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住所变更: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
  
  (6)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书面决定或其他任免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
  
  (7)公司类型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股东的书面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类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8)营业期限变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营业期限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9)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0)股东变更: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5、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
  我国规定这类事件需要当事人在公司的内部,对这类事件进行说明,带好能够证明这类事件的相关文件,进行相应的办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我国对公司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合法的经营。
  
  
  
  
总结:我国对一人进行注册的相关公司叫做个人独资公司,在我国的经济市场上较为常见。这类企业的负责人在进行相应法人变更时,需要携带相关证据,到工商局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诉讼标的同一种类是否可以一起起诉?
      诉讼标的同一种类是否可以一起起诉?一、诉讼标的同一种类是否可以一起起诉?同一合同种类且诉讼标的相同的情况下是可以一起起诉的,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


·离婚房产是怎么规定的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
      离婚房产是怎么规定的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可以借款增资吗?
      股东可以借款增资吗?股东可以借款增资,属于股东个人的权益。为了鼓励投资,尽最大可能促进每一项社会资源的投入到公司,来促进经济的发展,《公司法》对股东出资做了相当宽泛的规定。只要可以估......


·根据刑法规定小三怀孕犯重婚罪吗?
      根据刑法规定小三怀孕犯重婚罪吗?根据刑法规定小三怀孕不犯重婚罪,因为重婚罪他并不是以小三是否怀孕为基础的,重婚罪是指配有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包括有配偶的......


·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


·民事诉讼中止审理情形具体有几种
      民事诉讼中止审理情形具体有几种一、民事诉讼中止审理情形具体有几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怎样办理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