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大部分公民都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我们大部分公民都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但是真的发生了意外时,我们应该怎么做?那么申请北京工伤保险待遇认证都需要哪些资料?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需要提供相关的劳动合同以及还有一些其他的材料才能获得工伤保险赔偿。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认证对象须凭户口簿、身份证、市民卡到居住地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进行资格认证;对于居住异地者,南京市工伤保险结算管理中心将邮寄《南京市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异地领取资格认证通知》,认证对象持《通知》到现居住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公安机关核查,并用挂号信将《认证回执》寄至南京市新街口邮局社会化发放处进行资格认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认证的人员,从今年7月起定期待遇暂停发放,将在补办资格认证后次月恢复发放。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1.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2.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去工伤职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不给职工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己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4.因为各地区在具体操作上有所不同,所以建议在申请前拨打电话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工伤待遇分为医疗待遇和伤残待遇。人保局做了工伤认定之后,员工享有最高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这个期间内进行治疗原工资待遇不变,另外享受保险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康复费、护理费等等。时间超过了,员工自己不愿意配合做伤残鉴定也不申请延长上述的期限,员工停止享受工伤待遇。本篇文章讲述了工伤保险的待遇是怎么样的,最主要的还是介绍了,申请北京工伤保险待遇认证都需要哪些资料,我们读者在看过了这篇文章之后,就能知道了,在申请认证之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这也算是为读者做了一些准备。不至于会手忙脚乱。
总结:我们大部分公民都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但是真的发生了意外时,我们应该怎么做?那么申请北京工伤保险待遇认证都需要哪些资料?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进行立案前的调查吗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进行立案前的调查吗有不少网友咨询我们,询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机关开展立案前的调查可以作为证据吗?是先立案,后调查;还是先调查,后立案......
·劳动合同要去劳动局盖章么2007年10月之前
劳动合同要去劳动局盖章么2007年10月之前,劳动合同需要鉴证,会有劳动局盖章;之后劳动合同鉴证办法废止,劳动部门不再盖章。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
·在什么情况下商标侵权案免责
在什么情况下商标侵权案免责《商标法》第六十四条【商标侵权纠纷中的免责情形】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
·追尾发现前车司机酒驾应该怎么样处理
前车司机负全部责任。根据我国交通法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前车酒驾追尾,除非前者能够证明,后车故意撞击前车,否则由前车司机承担全部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职务侵权责任法认定条件是什么?
职务侵权责任法认定条件是什么?1.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人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行为符合侵权行为的要件,一般情况下包括行为的违法性、损害后果、行为和损害的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过......
·履约能力定义是怎样的
履约能力定义是怎样的?一、履约能力定义是怎样的?履约能力主要是指履行经济合同的实际能力。履约能力主要包括支付能力和生产能力两方面的内容。在审查支付能力时,主要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注册资本......
我们大部分公民都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