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说起来啤酒的酒精度数就够低了

  说起来啤酒的酒精度数就够低了,但是,酒精度数再低的酒只要是喝多了都能够达到一种醉酒的状态,有些人哪怕就是喝了一瓶啤酒就被确定为醉驾了那也有可能的。而且在我国,醉驾253度会面临着五年,甚至是长的更长的时间之内将不能再考取驾驶证,而且实际服刑的时间可能是在1到6个月左右的拘役。
  
  
  醉驾253度会面临什么法律责任?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在这里的醉驾253度,想必应该是说血液里面的酒精含量达到了253毫克的吧,酒精的测量值是多少毫克,而不是达到了多少度,总之,253这样的一个测量值是比较严重的了,因为刑法中规定的达到200毫克以上就会从重处罚了,不过,有没有造成交通事故和财产损失,这也会直接影响司机醉驾的法律后果的。
  
  
  
  
总结:说起来啤酒的酒精度数就够低了,但是,酒精度数再低的酒只要是喝多了都能够达到一种醉酒的状态,有些人哪怕就是喝了一瓶啤酒就被确定为醉驾了那也有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合同通过哪些方式解除
      合同通过哪些方式解除一、合同通过哪些方式解除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在法定解除中,有的以适用于所有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


·江苏省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2020是怎样的
      江苏省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2020是怎样的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


·企业无偿转让合同包含什么内容?
      企业无偿转让合同包含什么内容?一、企业无偿转让合同包含什么内容?转让合同中应当包含甲乙双方的信息,以及甲乙双方的相互保证,还有双方违约以后应该怎么样处理?以及转让相关的费用由谁承......


·刑事案件的立案批捕什么意思?
      一、刑事案件的立案批捕什么意思?(一)立案是什么意思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将其作......


·犯集资诈骗罪怎么处理?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诈骗案例,小到手机诈骗,大到集团诈骗。随着商事社会的发展,诈骗的手段也越来越经济化。集资诈骗罪就是资本市场上一种特殊的诈骗罪。作为一众经济类型的诈......


·如何变更合同主体?变更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如何变更合同主体?变更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在我们的生活或工作中都会签订合同,经常都会遇到变更合同的情况,但很多人都不知道变更合同具体是指什么,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为了方便您了解这方面......


说起来啤酒的酒精度数就够低了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