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家庭主妇误工费该如何计算呢?

  家庭主妇误工费该如何计算呢?
  
  
  家庭主妇为家庭提供的劳动也是有经济价值的,她从事的家务对于其他正常务工的家庭成员是有支持和保障作用的。其无法正常从事家务,其连锁反应是,丈夫和孩子都受到影响。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误工费的概念
  
  
  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误工费的发生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之一,自然应当予以赔偿。
  
  
  三、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其中,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②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如果是带孩子误工费怎么计算,不仅是劳动者,就算是没有工作的家庭妇女,也会受到劳动法的保护,交通事故不仅会影响到公民的工作,也会对受害者的生活带来诸多的不便,所以误工费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补偿受伤者的损失。
  
  
  
  
总结:家庭主妇误工费该如何计算呢?家庭主妇为家庭提供的劳动也是有经济价值的,她从事的家务对于其他正常务工的家庭成员是有支持和保障作用的。其无法正常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种类有几种
      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种类有几种一、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种类有几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几类:1、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剧本、学术论文、著作、期刊、教材、......


·试用期期满之后能否再延长
      劳动者刚进单位有试用期要求是很正常的。那么,在劳动者的试用期期满之后能否再延长?在实践中,不少单位为了节约成本就是这样做的。事实上,这样做表面上看单位是受益的,但实际上不是,毕竟单位......


·股权转让是否交印花税
      股权转让是否交印花税一、股权转让是否交印花税目前,股权转让缴纳印花税主要分两种情况:1、根据财税[2005]11号文件规定,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


·刑事诉讼法专家辅助人享有哪些权利?
      物证、书证等是刑事诉讼中最重要的证据类型,针对模糊不清的书证,法院会委托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开展鉴定,判断书证的真伪和证据效力。在法院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对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请专家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肇事主次责任赔偿比例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肇事主次责任赔偿比例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肇事主次责任赔偿比例(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一......


·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了哪些内容
      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了哪些内容行政赔偿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家庭主妇误工费该如何计算呢?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