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权能继承吗
从小就生长在农村的小伙伴们应该都不陌生的,家里面的耕地基本上都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的,但是这种集体土地的所有权的性质是永远都不会发生改变。并且在农村,人们现在越来越关注的一个问题是在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权能继承吗?在这里我们可以告诉您,在当事人去世以后土地仍然可以被继续承包,但是这种关系不是继承。
一、在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权能继承吗?
我国《继承法》第4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也就是说,公民作为承包人的,其承包的收益,是公民的合法收入,属于公民个人的私有财产,可以继承。在现实生活中,农村的承包合同有的可以当年见到收益,有的需要几年、十 几年或者更长的时间才能有收益,这样的长期承包合同就可能发生合同期内承包人死亡的问题。公民基于承包合同所取得的收益,在他死亡后,必然要转归他的继承人所有。对于某些承包合同,收益慢、周期长,10年、20年才有收益,在未取得收益时,承包的公民已经死亡。但该公民为此付出劳动,投入了资金,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把承包人为此投入的资金、劳力及其增殖和孳息,合理折价补偿。其补偿金应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目前农村的承包合同绝大部分是家庭联产承包合同,是以家庭名义承包的,承包权为家庭成员共同享有,家庭个别成员的死亡,并不影响合同的履行,其承包合同关系不变,家庭的其他成员仍然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合同的有效期为50年,就应当履行50年。这种继续履行承包合同不是继承,而是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办理。有人把这种较长期限的承包合同的履行,说成是承包权的继承,这其实是一种误解。
二、财产继承有时间限制吗?
我国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如果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并且不能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果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继承的房屋进行交易,就已经不是继承的事情了,而是先继承之后再进行交易,所以要按照普通的房屋交易事项对待,所以相关的税费都要缴纳。即无论房屋来源如何,进行交易的时候都应该缴纳相应的税金。
正确认定继承开始的时间,具有重要意义:
1、它是遗嘱和遗赠生效的时间。
2、它是确定被继承人遗产实际内容的时间。
3、它是分割遗产和放弃继承权效力应溯及到的时间。
4、它是法律上的期待继承权转化为现实继承权的时间。
5、它是确定继承人范围的时间。
6、它是20年最长权利保护期的起算时间,因继承发生的民事纠纷,从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因为您首先要知道继承这只能是针对某个人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但是农村的土地农户只是拥有承包权,却并不是属于私人财产的,因此在当事人去世以后,其实这种承包权应该是市场一种承包合同的继续履行,可以由家里面的其他集体成员继续进行承包,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权能继承吗的相关知识就是这些了。
总结:从小就生长在农村的小伙伴们应该都不陌生的,家里面的耕地基本上都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的,但是这种集体土地的所有权的性质是永远都不会发生改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一、离婚前怎样可以做财产保存?
一、离婚前怎样可以做财产保存?1、要明确夫妻对财产处理法律权限。根据法律规定,若无特别约定,个人财产未经协商只能由个人处理,而共同财产的处理须经双方同意。一旦发生夫妻关系将要破裂的......
·怎么分析天津新三板股票行情
怎么分析天津新三板股票行情众所周知,证券市场门槛低,监守有保障,只要个人眼光独到,投资得当,便可以盈利满盆;因此很多人希望借此机会去赌一把,希望通过分析股票行情去购买一只潜力股。那么......
·民间借贷法院会怎么判?
民间借贷法院会怎么判?单纯的民间借贷,属民事行为,一般不会因此而构成犯罪,就不会坐牢。但是如果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债务人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就会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但是......
·可以双方协议随时辞退员工的情形是怎么规定的
可以双方协议随时辞退员工的情形是怎么规定的一、可以双方协议随时辞退员工的情形是怎么规定的?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
·夫妻之间工资条规定算不算隐私?
夫妻之间工资条规定算不算隐私?是否算隐私也要看实际的情况;工资条对每个个体来讲,确实是私密信息,但是否构成隐私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你的工资收入就是共同财产的组成部分......
·疫情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疫情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
在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权能继承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