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抚养费是指父母在不履行抚养义务时

  抚养费是指父母在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子女的教育费及生活费。抚养费有一定的标准,那么降低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呢?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如果抚养费给付方患疾病,且长期治疗,或是不能劳动,无法取得固定收入,经济困难,无法足额支付可请求减少。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以上就是降低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的问题。抚养费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也需要考虑给付人的生活水平及承担能力,不过即使夫妻双方离婚,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仍然存在,所以夫妻双方还是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任何人不得以各种不合理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否则会由法院强制实施。
  
  
  
  
总结:抚养费是指父母在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子女的教育费及生活费。抚养费有一定的标准,那么降低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呢?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如果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要提前通知?
      一、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要提前通知?需要,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


·醉酒驾驶肇事辩护词怎么写?
      醉酒驾驶肇事辩护词怎么写?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在醉酒后滋事可根据相关要求流程请相关律师为自己辩护。需要当事人委托律师进行相关事实陈述,从而达到减轻处罚。那么醉酒驾驶肇事辩护......


·一、墙面验收的标准是什么?
      一、墙面验收的标准是什么?1.墙面漏水检测墙面漏水检测一般在最好在房子交付前,下大雨后的第二天前往检测。主要查看墙体是否有水渍。油漆注意在山墙、厨房卫生间的顶面、外墙等地方,如果有......


·行贿受贿都不认罪可以判刑吗
      一、行贿受贿都不认罪可以判刑吗?可以的,只有证据就可以定罪。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


·企业改制后房产是属于转移登记还是变更登记?
      企业改制后房产是属于转移登记还是变更登记?在改革开放之后,企业进行改制的现象在我国市场上是十分常见的,由于企业在存续期间,与多方都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为了保护多方的经济利益,需要......


·肇事逃逸后又跑回来怎么处理?
      肇事逃逸后又跑回来怎么处理?哪些情况不构成肇事逃逸?除了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门还对哪些行为不构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规定: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


抚养费是指父母在不履行抚养义务时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