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人民法院予以受理的交通案件范围是什么包括哪些?

  我们能够遇到关于身边的一些交通案件,有些是通过人民法院来受理的,那么我们可能就会想要了解一下人民法院予以受理的交通案件范围是什么包括哪些?根据相关的规定,因为交通道路事故而受到损伤,提起民事诉讼的就归人民法院来受理,详细的我们来看下文。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诉状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应予受理。当事人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作出紧急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指定预付伤者医疗费、处理尸体的决定,当事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对于案情简单、因果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轻微和一般事故,公安机关可以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采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和调解,但当事人不同意使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不适用简易程序。当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当事人可以持公安机关的调解书或者调解终结书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公安机关指定预付抢救伤者费用的当事人,以其无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或者责任轻而对预付费用有异议的,持公安机关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认定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亦应当受理。在看过本篇文章之后,也就是说,凡是因为交通道路安全而发生的交通事故提起的诉讼这一方面的内容都会归于人民法院来进行受理,那么我们也就能够知道,对于人民法院受理的范围是什么,人民法院予以受理的交通案件范围是什么相关材料就是以上的内容。
  
  
  
总结:我们能够遇到关于身边的一些交通案件,有些是通过人民法院来受理的,那么我们可能就会想要了解一下人民法院予以受理的交通案件范围是什么包括哪些?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高温作业中暑可享工伤
      一些职业病防治医院职业病科工作人员称,多数人都认为中暑是身体差等原因,没往工伤上想,所以每年在职业病所“挂号”的中暑患者很少。中暑职工如果要申请工伤并不是一个部门说了算。在高温环境......


·结婚后监护人是谁
      结婚后监护人是谁如果夫妻双方不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需要监护人,成年人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责任主体,不需要监护人,更没有什么第一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


·出现了盗窃未遂是犯罪吗?
      一、出现了盗窃未遂是犯罪吗?只要实施了盗窃的行为就已经构成犯罪,是违法的行为。盗窃未遂是犯罪未遂的一种。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对犯罪未遂的定义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


·一、文职人员可以随时辞职么?
      一、文职人员可以随时辞职么?1、文职人员不可以随时辞职正式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3天。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


·离婚财产分割和赔偿如何确定?
      离婚的时候,肯定会对财产进行分割,当然还会出现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哪些财产需要分割和什么情况可以申请赔偿不清楚,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离婚财产分割和赔偿如......


·不以犯罪论处属于刑罚吗?
      不以犯罪论处属于刑罚吗?一、不以犯罪论处属于刑罚吗?不以犯罪论处不属于刑罚。不以犯罪论处就是行为不是刑法规定的行为,不构成追责条件。如:《刑法》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


人民法院予以受理的交通案件范围是什么包括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