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现在社会越来越多的朋友都希望能有更好的发展和前途

  现在社会越来越多的朋友都希望能有更好的发展和前途,所以在一个单位工作一阵子后就会选择辞职,有些用人单位也想招到更优秀的人才而辞退当前的员工,这样就会产生代通知金,那么离职代通知金何时发放呢?接下来就由我们给您总结一下。
  
  代通知金何时发放:
  
  1、代通知金何时发放,代通知金不是法定概念而是一种通常称谓,它是指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没有选择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而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支付的一个月工资通常就被称为代通知金。  
  
  2、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其工资标准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偿。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和标准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七条中有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代通知金何时发放,在离职时立即发放。
  
  无论什么情况下离职,都是对员工的一种损失,因为离职等于无工资,在就业还不知道多久,在这个职业空窗期代通知金期实还是挺有用的,离职代通知金何时发放也成了离职人员最关心的问题。我们希望企业用人可以长久专一,员工为企业也可以专一长久。一件小事做久了也会变成大事。
  
  
  
总结:现在社会越来越多的朋友都希望能有更好的发展和前途,所以在一个单位工作一阵子后就会选择辞职,有些用人单位也想招到更优秀的人才而辞退当前的员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保险人取得物上代位权后的途径
      保险人取得物上代位权后的途径保险人取得物上代位权的途径物上代位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数赔付后,依法取得该项标的的所有权。1、物上代位产生的基础。物......


·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处罚是什么?
      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处罚是什么?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加重处罚事由犯引诱、容留、......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都是法定监护人?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都是法定监护人?一、根据法律规定父母都是法定监护人?根据法律规定父母都是法定监护人,监护人员负有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义务。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初中生的父母或其他监......


·旅游纠纷处理的途径
      旅游纠纷处理的途径一、旅游纠纷的概念旅游纠纷是指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之间因旅游发生的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二、旅游纠纷处理的途径 (一)旅游纠纷的解决途径分析如......


·知识产权的诉讼后果会承担哪些责任?
      知识产权的诉讼后果会承担哪些责任?一、知识产权的诉讼后果会承担哪些责任?(一)、民事责任:1、停止侵害;2、消除影响;3、赔礼道歉;4、赔偿损失等。(发起方式:被侵权方向有管辖......


·有人打架报警警察怎么处理?
      打架事件在社会上发生的频率非常的高也就意味着社会秩序会因此遭受不利影响,而事件发生地的派出所必须接到报警之后马上出动解决以免事态严重,但是警察在了解案情之后并不是简单地就过去劝架的......


现在社会越来越多的朋友都希望能有更好的发展和前途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