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不同地区、不同案情、不同标的、不同律师的价格都不同的

  不同地区、不同案情、不同标的、不同律师的价格都不同的。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如下:
  
  
  1.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取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
  
  
  2.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上—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 4-6%
  
  
  50万元以上—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 3-5%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 2-4%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 1-3%
  
  
  1000万元以上 1-2%
  
  
  (三)代理刑事、民事、行政二审、重审和再审案件、刑事死刑复核案件的,执行一审收费标准;但代理一审后再代理二审、或代理二审后再代理重审、或代理一审、二审后再代理再审的,按一审标准酌减收费。
  
  
  二、计时收费
  
  
  律师办理上述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计时收费,具体标准:
  
  
  (一)每小时60—1200元,不足1小时超过30分钟的,按1小时计算;不足30分钟的,不收费。
  
  
  (二)计算工作时间是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有效工作时间,包括接待委托人法律咨询,向委托人了解案情、调查取证、查阅案卷、起草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件,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庭应诉、参与调解和谈判,代办各类手续以及办理其他相关法律事务的时间。具体如何计算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在办理法律事务时,花费在旅途上(包括在同一城市内)的时间,以一半计时。
  
  
  风险代理收费
  
  
  风险代理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时,服务报酬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应实现的目标、效果和支付律师服务费的时间、比例、条件等先行约定,达到约定条件的,按约定支付费用;不能实现约定的,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专门的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时限、收费数额或比例。合同中应当载明已告知委托人政府指导价。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综上所述,房产纠纷律师的收费是有具体的标准的,每个地方的收费标准都会有所不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当地的标准进行缴费。同时在进行房产纠纷的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将事实情况如实告知自己的律师,保证审判人员对审判结果的公正公平性。
  
  
  
  
总结:不同地区、不同案情、不同标的、不同律师的价格都不同的。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如下:1.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取...#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应该怎样处理呢?
      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应该怎样处理呢?您都知道,无论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还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都是有期限限制的,也就是说这些土地只能在规定的期限里进行使用。那么,那么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应该怎样......


·拘留十五日的起算时间是怎么起算的?
      拘留十五日的起算时间是怎么起算的?1、《公安部关于治安拘留时间如何计算问题的批复》中明确规定了:“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裁决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


·新婚姻法12条释义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民法可以说是中国众多的法律当中运用的最多的一个部门法,但是婚姻法应该是关注度最高的一部法律了,婚姻法关系到两个家庭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然在整个婚姻法当中,其中第12条更是受到社会各......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费吗
      离婚案件多了,发生纠纷的现象也就多了,而且也出现各种各样的要求,如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经济损失费等等,那么,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费吗?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出复议时间是多长时间?
      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出复议时间是多长时间?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出复议时间,是知道该行政处罚行为后的60日内。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不同地区、不同案情、不同标的、不同律师的价格都不同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