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天津市2023年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征收土地补偿是国家所明文规定的,任何人和任何组织都不得阻碍国家发放补偿款项,那么天津市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怎样的?征地补偿费用项目内容中包含土地补偿,青苗补偿等,具体的标准按照各地制定的安置补偿进行。
  
  
  一、天津市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天津市的具体土地补偿标准需要根据当地制定的土地征收安置方案来进行,其中就包括土地补偿费用及地上附着物费用等,土地补偿费用的具体发放需要按照该土地前三年平均的土地产值来进行。当然,政府征收农民的土地应当存在合法的项目。
  
  
  
  
总结: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征收土地补偿是国家所明文规定的,任何人和任何组织都不得阻碍国家发放补偿款项,那么天津市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怎样的?征地补偿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单位犯罪与自然人共同犯罪的区别有哪些
      单位犯罪与自然人共同犯罪的区别有哪些(1)产生犯意的时间不完全相同。单位犯罪中,犯意只能产生于犯罪行为实施以前。这是因为,单位犯罪总是在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单位负责人决定之后才去实施,因......


·关于非法集资2亿判多少年?
      一般非法集资罪都不会是一个独立的罪行,这是一种团体犯罪,最低的标准集资20万以上就算是非法集资罪了,虽然诈骗罪和非法集资罪两种罪行并不相同,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以诈骗的名义进行集资的话......


·事实劳动关系包括几种?
      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单位同农民工不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对于农民工维权是不利的。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签署劳动合同。如果是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构成刑讯逼供罪怎么处罚
      构成刑讯逼供罪怎么处罚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对于该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47条第1款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


·有限责任公司减资手续费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减资手续费是多少有限责任公司减资手续费是不需要支付的。公司减资,无论是否造成剩余资本少于法定标准的情况,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为了切实贯彻资本确定原则,确保交易安全,减资......


·辞职的流程是什么?
      辞职的流程是什么如何辞职1、写辞职信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


天津市2023年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