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酒后驾驶不仅对社会治安以及公共秩序造成一定的危害

  酒后驾驶不仅对社会治安以及公共秩序造成一定的危害,同时也会危及个人以及他人的生命财产,那么醉驾的相关指标如何判定呢?是怎么样的呢?根据相关的标准来看,如果酒精在血液的浓度在80毫克的就属于醉酒驾驶。
  
  酒后驾驶标准及处罚标准是什么?
  
  1、酒驾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 ml,小于80mg/100 ml(即每100 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20毫克但不足80毫克)的驾驶行为,属于酒驾。
  
  有以下处罚标准:
  
  (1)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吊销驾驶证且两年内禁驾。
  
  (2)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以交通肇事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3)酒驾营运机动车,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禁驾。
  
  2、醉驾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 ml(即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毫克)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驾驶。
  
  有以下处罚标准:
  
  (1)醉驾一律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禁驾,并以危险驾驶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醉驾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且10年内禁驾,并以危险驾驶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以交通肇事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哪些情形下酒后驾驶从重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如果因为醉酒驾驶而造成相关的交通意外事故,这种行为应该让当事人负全部的责任,并且,一经被查出,血液中酒精浓度大大超标,就会有非常严厉的处罚,甚至有的可能会被禁止终身驾驶。
  
  
总结:酒后驾驶不仅对社会治安以及公共秩序造成一定的危害,同时也会危及个人以及他人的生命财产,那么醉驾的相关指标如何判定呢?是怎么样的呢?根据相关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销售假种子行政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销售假种子行政处罚的规定是什么?一、销售假种子行政处罚的规定是什么?销售假种子行政处罚的规定是责令停止立即这种生产经营的行为,而且对于甲的种子要进行没收,所因为销售甲的种子而得到......


·在我国规定醉驾五年后可以直考吗?
      在我国规定醉驾五年后可以直考吗?因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需要提醒的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


·一、贷款房子过户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配?
      一、贷款房子过户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配?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按揭房怎么分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


·行政强制执行的分类都?
      行政强制执行的分类都有哪些一、行政强制执行的分类都有哪些(一)间接执行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


·公安厅国家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公安厅国家赔偿的项目有哪些?一、公安厅国家赔偿的项目有哪些?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银行借贷还不上怎么办
      银行借贷还不上的处理:对房产进行拍卖,所得款项用于其债权的实现。如果有担保人,向担保人追偿。将贷款人、公司列入黑名单,上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公司进行诉讼,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公......


酒后驾驶不仅对社会治安以及公共秩序造成一定的危害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