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同的预期违约?
什么是合同法上的预期违约预期违约也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以其行为表明履行期到来后将不予履行合同。相关知识:预期违约的样态明示预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明确向对方表示履行期到来之时将不履行合同;默示预期违约则是指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之时将不予履行合同。预期违约的法律后果(1)对方当事人可以直接解除合同请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等违约责任。(2)对方当事人也可以不解除合同,待履行期届至时请求履行,对方不履行时再行请求损害赔偿。预期违约的具体类型(一)预期拒绝履行,指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至前,一方当事人以言辞或行为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其将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二)预期不能履行,指在合同履行期届至前,有情况表明或一方当事人根据客观事实发现另一方当事人届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我国《合同法》第108条对预期拒绝履行做了规定,而第68条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则兼含有以上两种类型的具体表现行为。实际违约的分类1、履行不能。即当事人想履行但是由于主客观原因不能履行。按不同的标准可分为主观履行不能和客观履行不能、自始不能和事后不能、全部不能和部分不能、一时不能和永久不能。应注意的是,如果履行同时符合自始不能、客观不能、永久不能和全部不能,此时合同是无效的,而不是违约的问题。2、拒绝履行。即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后,一方当事人能够履行而明确表示不予履行。3、迟延履行。即合同履行期届满,债务人能够履行而未履行,也没有明确表明将不予履行。4、不完全履行。即已经履行但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1)瑕疵履行(交付的标的物不合格)。(2)加害履行(交付的标的物不但不符合合同约定,还给对方造成其他损失)。所以阅读过上述文章的内容之后,我们能够了解到合同的违约情况,其实更应该了解的,也就是实际违约的相关情况。
总结:什么是合同法上的预期违约预期违约也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以其行为表明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死亡赔偿金扣除交强险是否合理?
死亡赔偿金扣除交强险是否合理?死亡赔偿金扣除交强险是不合理的,因为死亡赔偿金中包含交强险。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
·男女双方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是对孩子身心健康成长比
男女双方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是对孩子身心健康成长比较重要的一个方面。法院判决要看最有利于孩子成长教育的综合因素。对离婚子女抚养权分析的情况,有很多复杂的社会情况,两岁以内的孩子应由母......
·申请的商标被异议就无效吗?
申请的商标被异议就无效吗?按相关法律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
·离婚时男方没有财产怎么办
离婚时男方没有财产怎么办可以由法院查找男方的可执行财产,如存款(工资)账户,房产,车辆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双方离婚时,涉及的共同财产分割不仅仅包括双方的固定资产,还包括双方的工......
·3年劳动合同可以离职吗
可以提前离职,但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提前离职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
·将版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将版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版权中的各种财产权可以分别进行转让。例如出版权可以转让给出版社,而表演权可以转让给明星等。2、同一种财产权可以根据不同的使用方式分别转让给不同的人。例如......
什么是合同的预期违约?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